你要怎知道藥櫃的藥仍適合再用?它們是否尚未失效或已經變質了?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問題, 濫用藥物是絕對危險且不能掉以輕心的。
1.一般成藥藥片, 若至於陰涼而乾燥之處, 至少可保持效力一年, 一般說來, 藥片只要沒有粉碎或變色仍然有效的, 像阿斯匹靈多可放上一年, 但若有醋酸味易粉碎時就必須丟棄, 維他命膠囊放上一年仍很好, 不過若是丸狀的維他命過六個月就會失效(現多在商標上標有日期, 若沒有, 我們也可記下購買日期, 雖不足以說明在藥房內多久了,
2.糖漿藥液, 除非因放在太熱的地方而引起發酵, 一般像咳嗽糖漿都可放上一年, 像緩瀉劑或止瀉藥液也可放置一年多, 但若有變色或變味或形成沈渣就要倒掉。
3.藥水, 最好在使用眼、耳、鼻藥水前先要由醫師指示, 一般來說, 藥水效用都可達到一年, 不過要小心, 點藥水時不要去碰到結膜或鼻腔, 也不要兩人互用以免傳染, 這點對點藥水來說尤需注意。
4.洗液和軟膏, 像止頭癢的異極石洗液, 一年沒有問題, 其它像甘油可能較無年限, 除非你用得很凶, 軟膏最好用小瓶或小支的, 一但軟膏變硬或液化、變色就要丟棄了, 但酒精擦液可以無限期使用, 雙氧水也可以用一年以上。
5.醫師處方的藥物,
6.若因慢性疾病而服藥, 像心臟病, 你就要藥局替你注明藥品名稱或成份的效力, 切保存在原裝的瓶子內。 向心絞痛的所開的硝酸甘油脂必須放置在原裝的玻璃瓶內, 他們只能保存幾個月的效用, 一旦粉碎就要丟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