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按醫囑、未堅持報藥。 有的病人經常忘記服藥或不按醫囑、服藥不定時, 隨意增減藥物及劑量。 有的病人服藥一段時間後, 自覺症狀減輕或消失, 於是不繼續服用藥物。 為了保證按醫囑服藥, 病人自己首先應在思想上高度重視, 認真對待。
2.未治好原發病。 繼發性高血壓是由於其他疾病引起的高血壓, 血壓增高只是這種疾病的一個症狀, 如果原發疾病未被治好而單純採取降壓措施是沒有效果的。 因此, 對於發病年齡較輕、腎臟病史者以及突然血壓增高而沒有家族史者,
3.忽視生活調理, 未消除誘因。 引起血壓增高的因素有許多。 因此, 欲使血壓控制在理想水準, 不能單純依靠藥物治療, 而必須採取健康的生活方式, 消除不利誘因(如生活無規律、過度勞累、睡眠不足、飲食中食鹽量過高、吸煙、嗜酒、精神緊張、心情抑鬱、缺少運動及肥胖等), 否則, 即使降壓藥物用得再多, 往往也難以奏效。
4.用藥不當。 不同的高血壓病人, 因其發病原因及病情不同, 其治療原則也不相同。 目前, 抗高血壓藥物種類繁多, 機制複雜, 很難用一個統一的模式來對待每一個人。 時下, 普遍被認可的原則是:按病情特點選藥和聯合用藥。
1.將血壓控制到一個適當的水準, 消除高血壓帶來的種種不適感, 保證患者的生活品質;
2.儘量減少高血壓對心、腦、腎等重要器官的損害, 並且逆轉已經形成的損害;
3.在降壓治療的同時, 要防治心、腦血管併發症的其他危險因素,
4.治療方案應儘量簡便、容易被患者接受, 能夠堅持長期治療。
5.堅持治療方法個體化的原則, 要針對每個病人的具體情況設定治療方案。 無論是藥物治療還是非藥物治療均應如此。
6.提倡有病早治、無病早防, 強調病人與醫生要密切配合。
7.血壓不應下降過快, 否則會降低心、腦、腎等重要器官血液供應, 產生嚴重不良反應。
8.堅持長期治療, 將血壓控制在滿意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