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體、骨盆的惡性骨腫瘤較身體其他部位的惡性腫瘤相對散發, 並多見於青少年。 其臨床表現多種多樣, 早期診斷困難。 如處理不及時或不適當, 患者病情可迅速惡化, 嚴重威脅患者生命。 據統計, 美國人群骨癌的發病率為十萬分之一。
目前, 骨腫瘤治療主要存在著兩種誤區。 第一種誤區存在于患者中, 有些患者一旦得知自己患有惡性骨腫瘤, 便以為被判了“死刑”, 認為如果去醫院就醫, 必然會截肢, 以至相信“祖傳秘方”, 按這種“秘方”抓藥內服外敷, 結果反而使腫瘤快速增大, 花錢不菲, 卻延誤治療, 失去保留肢體和挽救生命的寶貴時間。
第二個誤區存在于醫務人員中。 在世界範圍內, 骨腫瘤的基礎研究、藥物治療及外科保肢手術治療是骨科學進展最快的領域之一, 許多出版較早的大學教科書中關於骨腫瘤診斷、治療的內容已不能反映目前骨腫瘤診斷治療的最新觀點和成就。 一些臨床醫師沿用“活檢——惡性腫瘤——截肢”的觀點, 盲目、不適當的活檢, 或隨意行惡性骨腫瘤局部刮除植骨, 導致骨腫瘤因這些非正規的外科初期處理而在局部、全身擴散, 為後面的治療帶來困難。 無保肢手術經驗的醫師, 活檢入路常帶有隨意性, 錯誤的活檢切口和操作將改變腫瘤的臨床分級, 開放活檢不可避免地破壞腫瘤的自然屏障,
現在, 肢體、骨盆惡性骨腫瘤的高位截肢、關節離斷等方式已經不是治療的首要選擇, 除因耽擱太久而成為晚期腫瘤者以外, 80%以上的患者在早期診斷、術前綜合治療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