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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腫瘤有哪些營養保健方法

惡性腫瘤患者營養不足, 就不容易康復, 因此, 對於惡性腫瘤患者必要的營養補充是非常有必要的。

惡性腫瘤病人常伴有營養不良, 晚期病人較多地出現惡病質, 這在胃癌、胰腺癌、結腸癌等消化系腫瘤中尤為常見。 惡性腫瘤患者的營養不良發生率高達40%~80%。

對於惡性腫瘤病人的營養支持, 目前還有一些爭議, 主要貫穿在惡性腫瘤病人是否需營養支持, 如何確定營養支援的物件, 營養支援的時限、途徑、製劑選擇等問題上。

腫瘤患者營養不良發生率高

惡性腫瘤病人常伴有營養不良, 晚期病人較多地出現惡病質,

這在胃癌、胰腺癌、結腸癌等消化系腫瘤中尤為常見。 惡性腫瘤患者的營養不良發生率高達40%~80%, 其程度與腫瘤類型、部位、大小、分期等有關。 31%~87%的惡性腫瘤患者在確診之前已經出現體重下降。

食管癌患者中體重下降和營養不良的發生率高達80%;約有33%~75%的惡性腫瘤患者有厭食表現, 進展期患者中高達80%;約有30%~85%的腫瘤患者發生癌性惡病質, 最易發生惡病質的是胃癌、胰腺癌和食管癌患者, 約80%;大腸癌患者中約為60%發生惡病質。

營養支援的目的不是治療癌症, 而是改善營養不良及惡液質, 提高機體對治療的耐受性。

以提高患者生存率為主旨

營養治療時所提供的能量與各基質, 分為三種情況:

荷瘤狀態:營養治療原則以維持患者正氮平衡為目標。

腫瘤患者術後早期:機體處於應激狀態, 其營養治療應按應激患者的原則施行。

去瘤狀態:指腫瘤已被根治, 引起機體代謝紊亂的因素消除, 其營養治療應按饑餓狀態的原則施行。

癌症營養支持應遵循以下原則:癌症病人若有嚴重營養不良或因胃腸道障礙和其他代謝、藥物、放療等因素預期飲食不足超過一周。

營養良好或僅有輕度營養不良, 並預期自然飲食足夠的病人, 無需特殊營養支持。

完全腸外營養支持無益於對化療和放療無效的進展期癌症病人。

選擇治療時機至關重要

目前臨床上許多腫瘤患者的營養治療通常較晚, 大多已到惡液質或是終末期, 才考慮使用營養治療, 而此時營養治療的效果往往很難令人滿意,

相反, 還會得出營養治療無效的結論。 因此營養治療也應早期使用, 才能發揮其最大的效果。

對惡性腫瘤病人進行營養支持固然可改善其營養狀況, 但同時是否也會促進腫瘤組織的生長發展呢?迄今, 營養支持是否會促進人體腫瘤生長仍無定論。 實際上, 這種爭議並未成為臨床上對腫瘤病人進行營養支持的障礙。 更多的人認識到, 若外源性營養供給不足, 腫瘤仍從宿主體內獲取所需, 則危害更大。 一般認為, 短期的營養支持可改善營養不良而腫瘤不至於明顯進展, 病人還能更好地耐受手術、放化療等治療措施。 目前已有前瞻性隨機對照的臨床研究表明, 具有適應證的腫瘤病人可從營養支持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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