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型:
Ⅰ期:視網膜有微血管瘤或並有小出血點。
Ⅱ期:視網膜有黃白“硬性滲出”或並有出血斑。
Ⅲ期:視網膜有白色“軟性滲出”或並有出血斑。
增殖型:
Ⅳ期:視網膜有新生血管和(或)玻璃體出血。
Ⅴ期:視網膜有新生血管和纖維增殖。
Ⅵ期:視網膜有新生血管和纖維增殖併發視網膜脫離。
一般採用控制血糖、抗凝、鐳射等方法治療, 但尚不能達到完全控制視網膜病變發展的目的。
本症屬“暴盲”、“視瞻昏渺”、“雲霧移睛”等範圍, 病在眼底, 與肝、腎、氣、血關係密切。
《靈樞·大惑論》曰“五臟六腑之精氣, 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 精之窠為眼”,
《靈樞·口問》曰“目者, 宗脈之所聚也”;《素問·五臟生成》曰“諸脈者, 皆屬於目”;《靈樞·邪氣臟腑病形》曰“十二經脈, 三百六十五絡, 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 其精陽氣上於目而為精”。 可見, 眼目與身體五臟六腑、經脈密切相聯, 精氣血通過經絡上於目, 使目得以濡養。
五輪中的水輪即指瞳孔及後方連屬組織, 在髒屬腎, 腎藏精, 精聚為髓海。 《靈樞·海論》說“髓海不足……目無所見”。 若腎精充沛, 則髓海豐滿, 目光敏銳。
“肝開竅於目”;“肝受血而能視”;“肝氣通於目, 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 說明肝藏血,
糖尿病本為脾腎雙虧, 精血不足, 不能上營於瞳神, 故視物昏蒙, 蚊蠅晃動;肝主疏泄, 喜條達而惡抑鬱, 若情志抑鬱, 化火灼傷津液, 則可使肺胃腎等臟腑機能紊亂, 疏泄失調, 物質代謝紊亂而發病, 進而鬱久化火, 火性炎上, 鬱阻睛絡, 或破血亡行於外而致雲霧動盪之證。
一般可分為以下三型論治:
1.腎精虧虛 兩目乾澀, 頭暈耳鳴, 腰酸, 遺精, 舌質淡紅, 苔薄白, 脈數微。
2.氣血虧虛 視物昏花, 頭暈目眩, 面色蒼白, 納差便溏, 舌質淡, 苔薄白, 脈沉無力。
3.火熱熾盛 雲霧動盪或視物顛倒, 心煩失眼, 口苦口幹, 溲赤便幹, 或兩脅不適, 舌質紅苔黃, 脈弦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