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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患者能否懷孕

藥物是否有致畸作用?藥物對生長發育是否有影響?這些問題是母親最關心的問題。 先天性畸形通常在妊娠前3個月由藥物毒性引起, 在受精後最初8周致畸的危險性最大。

因此, 在妊娠首3個月應盡可能避免給藥。 在妊娠中3個月和後3個月, 抑制胎兒生長發育是藥物治療的主要潛在危險。 若確實需要用藥, 必須注意其安全性, 配合醫生正確服藥。

洋地黃類能夠安全用於孕期的洋地黃類藥物首選為地高辛。 地高辛可增強心肌收縮力, 減慢心率和抑制心臟傳導, 適用於心衰伴快速心律失常如房顫、心動過速的治療。

試驗證明, 地高辛口服雖可通過胎盤, 但其在胎兒血液中濃度很低, 至今未發現有致畸作用, 故而孕期應用是安全的。 應當注意的是, 必須防止用藥過量, 以免引起洋地黃中毒。 若母體發生洋地黃中毒, 則會出現對胎兒的副作用, 使胎兒心率顯著減慢而有宮內窒息的危險發生。

奎尼丁早在1930年就在產科中使用奎尼丁, 未發現有致畸或其他明顯的副作用。 奎尼丁對心臟主要表現為抑制作用, 用於心房顫動、心動過速、早搏等療效顯著。 如同地高辛一樣, 奎尼丁雖可通過胎盤, 但在胎兒血液中濃度很小, 不會對胎兒構成不良影響, 因而孕期應用是安全的。 同樣, 應用奎尼丁劑量宜小, 防止量大對胎兒構成威脅。

普魯卡因醯胺與地高辛、奎尼丁比較, 普魯卡因醯胺用於妊娠期的相對安全性較低, 但這主要是於妊娠頭3個月, 此後仍是安全的。 普魯卡因醯胺的抗心律失常作用與奎尼丁相同, 常與奎尼丁交替使用, 可減少藥物副作用。

異搏停該藥為鈣通道抑制劑, 治療心律過速有效, 也可作為預防藥物。 異搏停在妊娠期應用是安全的, 無明顯副作用。 一般應以口服為主, 儘量不用作靜脈注射, 以防母親及胎兒血壓下降而引起低血壓。

因此, 這類藥物可作為妊娠期及分娩中的較佳選擇。 雖然絕大多數β受體阻滯藥在乳汁中的濃度要比在母親血清中的濃度高近5倍, 但哺乳嬰兒攝取量極低, 故哺乳期婦女可安全使用。

其它藥物如慢心律、緩脈靈、溴苄胺、噻嗎心安、心得靜等抗心律失常藥,

均對母親及胎兒為安全藥物, 可以用於妊娠期。 無論使用上述何種抗心律失常藥, 藥物劑量均應嚴格掌握, 任何情況下的大劑量用藥都會使安全性降低而構成對母子的傷害, 需特別警惕。 因此孕期安全合理的用藥是可以進行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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