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對孕婦用藥慎之又慎
孕婦用藥, 確實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話題。 因為胎兒要通過胎盤與母體發生物資交換, 吸收營養, 排除廢物。 因此, 母體內的物資包括藥物也能進入胎兒體內。 胎兒肝腎尚處發育階段, 缺乏解毒與排泄功能。 雖然有的藥物對母體無害, 但對胎兒有害。 特別是懷孕頭三個月, 是胎兒器官形成的發育期, 最容易受到不利因素的影響。 後三個月胎兒雖然日趨成熟, 但仍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數的敏感性。 因此, 醫生對孕婦用藥慎之又慎。
陶女士懷孕已經6個多月了,
過了兩天, 陶女士身上痛癢難忍, 又找了一位皮膚科專家。 這位專家確診是帶狀皰疹。 專家說, 該病治療原則是抗病毒、鎮靜、止痛、消炎, 如一般採用複方阿司匹林、消炎痛、病毒唑、卡馬西平等, 還可採用皮質類固醇激素等, 這些藥物對孕婦來說都是不宜使用的。
醫生對患帶狀皰疹的孕婦當然不能用這些藥。
孕婦的用藥原則
能不用藥就儘量不用藥, 能用一種藥就不用兩種藥, 能用口服藥就不用注射藥。 同時, 必須在醫生指導下用藥, 不能擅自用藥。 當然, 慎用藥不等於完全不用藥, 如果妊娠貧血或合併其他疾病等, 就要及時用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