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Handley首先報導了乳腺癌患側上肢出現淋巴水腫, 其後Halsted將這種以慢性炎性纖維組織增生和皮膚增厚為主要病理改變的腫脹肢體稱之為“象腿症”。 這種上肢淋巴水腫與下肢淋巴水腫之象腿症極為相似。 乳腺癌術後早期患側上肢輕度腫脹並不少見, 據統計, 大約有41%的乳癌根治術後患者會出現患側上肢不同程度腫脹, 約25%的乳腺癌患者術後數月至數年, 患側上肢會逐漸出現淋巴水腫並發展成為象腿症。 開始階段, 這種腫脹無痛癢感覺。 如果合併有鎖骨區或腋下區放射性治療, 則可導致患肢持續脹痛、肩關節運動受限甚至殘廢。
乳癌根治術因清除了周圍的淋巴組織, 造成局部淋巴系統損傷, 加上術後的放射治療、傷口感染等因素的作用, 使淋巴水腫成為不可避免的併發症之一。 這種淋巴水腫是由於淋巴管被全部切斷, 淋巴液回流受阻, 大量的體液、蛋白質在皮下積聚而成。 使患肢活動度受限, 生活品質下降, 給患者造成極大的痛苦。
目前, 淋巴水腫在臨床上還沒有一個徹底根治的方法。 正確的保守治療可以防止水腫過度加重。 手術治療仍然是控制和減輕上技水腫的主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