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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根治肝癌方法

根治性切除是指腫瘤徹底切除、餘肝無殘癌、門脈無癌栓, 術後2個月AFP轉陰且不復陽, 影像學檢查未見腫瘤殘存及再發。 文獻報導其5年生存率多在50%左右。 手術探查指征與禁忌證如下:

(一)探查指征

1、肝臟確有實質性占位病變:B超、CT或MRI等影像學檢查提示肝記憶體在實質性占位元, 局限於肝的一葉且無遠處轉移, 有切除可能或尚可行姑息性外科治療者。

2、根治性切除術後較局限的復發性肝癌, 估計有切除可能者。

3、經綜合治療後, 腫瘤明顯縮小, 估計有切除可能者。

肝功能正常或處於代償期。 血漿總蛋白在60g/L左右,

血漿白蛋白大於30g/L, 血清總蛋白與球蛋白之比為3-2:1, 穀丙轉氨酶正常(有時可稍高, 但不超過正常值1倍以上), 凝血酶原時間為正常值50%以上;無肝功能衰竭引起的黃疽、腹水、下肢浮腫。

對第一肝門較小的肝癌壓迫膽道引起的梗阻性黃疸, 在個別情況下, 仍可考慮手術探查, 如腫瘤能被切除更好, 如一時無法切除, 可行姑息性手術, 待腫瘤縮小, 壓迫解除, 黃疸消退, 再考慮二期切除術。

無其他禁忌證, 如嚴重心、肺、腎和血液系統疾病、未控制的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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