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栓性淺靜脈炎是位於人體體表的可視靜脈的急性非化膿性炎症, 常伴有血栓形成。 是一種血管血栓性疾病, 病變主要累及四肢淺靜脈。 血栓與炎症互為因果。 本病與感染、外傷、靜脈內長期置管、注射高滲溶液和硬化劑、長期臥床者、術後恢復期患者、血液凝固性增高等因素有關。
位於小腿的淺靜脈離心較遠, 壁較薄, 靜脈曲張嚴重, 血栓性淺靜脈炎多見於下肢。
病因
1.血流緩慢淤滯
肢體活動減少或活動受限, 血流緩慢, 凝血因數濃度增高, 長期臥床, 肌力降低, 對血管壁支撐力減弱, 血管受壓, 導致血液回流不暢而誘發。
2.血管壁損傷
機械損傷如長期反復靜脈穿刺、置管, 輸注各種刺激性強的高滲性溶液。
3.血液高凝狀態
手術外傷、燒傷、心肌梗死、輸血、腫瘤等導致高凝可誘發。
4.血管壁彈性降低
如高齡、吸煙、糖尿病、肥胖、肢體水腫、心衰等也可誘發。
治療
1.一般治療
以預防為主, 病後及術後儘早進行肢體活動。
長期靜脈輸液者應定期更換注射靜脈。
已發生血栓性靜脈炎者, 需臥床, 抬高肢體30°至疼痛及水腫消失。
2.藥物治療
抗凝治療, 局限性淺靜脈炎者一般不需要抗凝治療, 廣泛或進行性淺靜脈炎及深靜脈血栓應給予抗凝治療。
疼痛嚴重者, 給予止痛劑治療。
有炎症者可給予抗生素治療, 化膿性血栓性靜脈炎應給予大量抗生素治療。
中藥治療。
3.局部治療
給予局部熱敷、熱療等治療。
慢性靜脈淤滯引起水腫者可穿彈性襪。
4.手術治療
發生肺栓塞危險者可行近端靜脈結紮。
出現肢體壞疽者需行截肢手術。
四肢有殘留結節條狀物而時常疼痛者,
可以手術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