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發燒住院治療, 結果發現被用了過期的生理鹽水。 院方表示藥物並未進入患者體內, 已向患者家屬做出道歉和解釋。
家屬:女兒的點滴是過期的
呂先生的女兒今年6個多月大, 5月5日下午因發燒到海滄長庚醫院治療。
8日上午, 孩子的媽媽和奶奶帶著女嬰去病房外透透氣, 因為還在掛點滴, 就把點滴一起帶出去了。
“當時我媽隨手翻了下點滴的袋子, 想看一下快滴完沒有, 竟然發現上面印的有效日期早已經過了!”孩子媽媽回憶, 她們倆立即推著孩子去護理站找醫務人員, 一個姓劉的醫師得知說“不會吧”,
昨日下午, 導報記者在呂先生女兒的病房裡看到了這袋過期的點滴。 這是一袋50ml的生理鹽水, 此時袋子裡只剩下極少一部分液體, 袋上顯示的生產日期是2013年4月18日, 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此外袋子上貼的紅色紙張顯示, 該點滴是5月8日早上9點40分注射的。
呂先生說, 當天他們向醫院反映了該情況, 希望得到應有的處理, 此外也向藥監部門反映, 當天下午藥監部門的工作人員到場瞭解情況。 “不過醫院的一個主管表示, 由於週末領導不在, 需要等到週一再答覆, 結果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們一個滿意的處理。 ”
呂先生表示,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 他們家人只希望院方能出具一份證明,
院方:過期藥物未輸入體內
昨日下午, 院方工作人員黃女士向導報記者表示, 使用過期藥物, 院方確實存在過錯。 不過她稱, 由於及時發現, 藥物並未進入到患者體內, 事後院方也向患者家屬進行了道歉和解釋, 並把相關情況彙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黃女士介紹, 這批過期的生理鹽水是存放在護理站的, 按院方規定, 護理站可以自行銷毀過期藥物。 而當天對呂先生的女兒進行治療時, 護理人員誤拿了藥物。 不過, 因為患兒的點滴速度比較慢, 當時醫務人員與家長同時發現此事, 上一瓶點滴的藥水還沒完全注射完畢, 還有一部分留在注射管裡, 所以那瓶過期的生理鹽水並未注射到患者體內。
昨日上午, 司法所介入雙方的調解, 院方表示會完全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 呂先生一家則希望事件儘快有個結果。 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