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會對同性戀現象其實一直處於一個比較模糊的判斷中, 即使較以前有了很大的寬容度, 但在人們的心目中, 很大程度上覺得應該尊重他(她)們的感情選擇, 而對其性取向的形成不甚瞭解, 也有一部分人對此持否定和憎惡的態度, 源於他們對我們文化中的“性規範”的認同和遵守, 對同性戀的瞭解的甚少, 對此我們也應該予以理解。 而我們有些心理諮詢的從業人員單純從個人的情感角度對此作道德評價或排斥, 則是需要避免的。
當代心理學對同性戀現象作了深入的研究, 對此有了相當清晰的輪廓。
社會心理學家貝姆在2000年提出生物特性並不直接影響性偏好,
現實中人們對同性戀的憎惡和排斥, 使得男女同性戀會產生心理上的憂慮, 因為他們已經把社會的否定態度埋藏在了心裡。 而且許多同性戀者對同性戀的本身並不擔心, 來自家人、朋友和同事對身份的疑惑, 公開還是隱藏的矛盾常常使得他們焦慮。
研究者再次肯定了大部分男女同性戀者實際是很快樂很積極的人。
網路和生活中已經越來越多地能夠得到同性戀的資訊, 這表明他們正在化解同社會的敵對態度, 而我們抱有接納的態度, 就會對他們真實的情感瞭解的越多。 美國精神病協會在1973年就已將同性戀從心理障礙名單中刪除, 美國心理學協會也於1975年仿效了這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