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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潰瘍用藥時要講時機

 

據臨床觀察及資料統計, 大多數病人經過內科治療, 潰瘍在4-8周內可以治癒, 所以安排治療的時間以4-8周為宜。 在治療4-6周時應胃鏡複查或X線鋇餐檢查, 以判定療效, 如果潰瘍沒有好轉應及時修改治療方案。
當然這期間除了用藥外, 還應包括臥床體息、調整飲食、戒煙酒等一些輔助治療。
臨床上常可見到一些病人脫離了緊張的工作環境, 臥床休息幾天後, 雖然用藥與門診相同, 但潰瘍病很快好轉, 說明休息與環境因素對潰瘍的癒合有很大影響。
目前臨床上常用的藥物有H2受體拮抗劑, 如甲氰咪胍, 每餐前半小時各服200毫克,

晚睡前加服400毫克;雷尼替丁150毫克, 每12小時服1次;法莫替丁20毫克, 每日2次;以上3種藥一般要連服4-6周。 洛賽克, 每日1次, 每次服20毫克, 一般在服藥2周後要胃鏡複查。 此外丙穀胺、泰胃美等都可選用。 但具體選用那種藥, 要因人、因當地的醫療條件而定, 同時也應考慮患者的經濟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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