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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藥物切勿突然停藥?

對於某些藥物來說, 其療效相當顯著, 但在疾病治癒或穩定後卻不能突然停服, 而應逐步減量, 慢慢地停下來, 讓人的機體有一個適應的過程。 不然, 就會產生一些嚴重的不良反應, 甚至導致病情加重而致死亡。

心血管藥物

1.抗心絞痛的藥物:如消心痛、心得安等, 若隨意中斷, 易導致心絞痛發作, 甚者引起心肌梗塞。

2.硝酸甘油類藥物:如果驟然停服, 可引起冠狀動脈痙攣, 誘發心絞痛。

3.降壓藥:突然停用降壓藥可樂安、甲基多巴, 會造成血壓在短期內重新上升, 甚至超過治療前, 出現頭痛、頭暈、眩暈、嘔吐、視力模糊等高血壓危象,

嚴重者可導致腦出血死亡。

4.抗心律失常藥:驟停抗心律失常藥奎尼丁、利卡多因, 可導致嚴重的心律失常, 甚至誘發心房纖顫。

抗癲癇藥

若驟然停藥, 會導致癲癇頻頻發作, 甚至出現癲癇持續狀態。 在用藥過程中如改用其他新藥, 原用藥也不可驟停, 要與新藥同時服用一段時間後再逐步減量, 待到病情完全控制後, 方可完全停藥。

鎮靜安眠藥物

長期服用安定、安寧、去甲羥安定、舒樂安定、硝基安定、利眠寧、水合氯醛等藥物, 如驟然停藥, 就會出現焦慮、興奮、震顫、肌肉抽搐、頭痛、胃腸功能失調、厭食、感知過敏、癲癇發作等症狀。

抗精神病藥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用氯丙嗪期間, 儘管已有相當一段時間沒有發作,

但如果突然停藥, 則會出現精神分裂症現象的急劇惡化。 因此, 氯丙嗪治療精神分裂症, 應在症狀好轉後逐漸減量, 並在一段時間內應用維持量(每日50~100毫克), 以鞏固療效, 預防復發。

抗抑鬱藥物

長期服用抗抑鬱藥, 如丙咪嗪、氟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喜普妙等, 突然停藥後, 就會出現噁心、嘔吐、眩暈、頭痛、肌肉痛、焦慮等症狀。 抑鬱症是一種有復發傾向的慢性疾病, 如果治療不充分, 復發次數增多, 不僅會增加治療的難度, 而且會花費更多的時間和費用。

降血糖藥物

如果在血糖控制正常後就立即停用降血糖藥物, 可使血糖濃度急劇上升, 使病情惡化。 特別是平時應用胰島素治療的病人, 治療顯效後如果突然停用胰島素,

可發生酮症酸中毒, 乃至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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