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文化當中, 通過罰款、體罰、囚禁等方式懲罰作惡的人, 是伸張正義, 例如在阿爾巴尼亞流傳著歷史悠久的“血親復仇”, 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式的等量報復。 當政府用法律和暴力對作惡者進行懲罰, 我們稱之為法律制裁。 如果受害者或受害者的熟人報私仇, 就有爭議了。 美國積極心理學家羅伯特·比斯瓦斯·迪恩那認為, 報復符合自然人倫, 也是一種心理需要。 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沒有把報復列入其需要層次理論之中, 但迪恩那認為, 報復和口渴一樣均屬於底層需要優先滿足的需要。
報復心又被稱為“怨恨”, 經常被人們忽視。 我們都知道基本情緒包括恐懼、高興、內疚等, 但還有一些瞭解不多的複雜情感狀態, 怨恨就是其中之一。 怨恨, 就是被挫敗或者受害的感覺, 糅合了反擊的欲望, 但卻無能為力, 於是產生了報復的幻想。 例如, 與鄰居長期爭奪房產的所有權, 婚姻中發現配偶出軌, 遭遇保險公司拖延理賠, 以及一切你感到自己是受害者的情形。 我們或多或少都有伴隨怨恨的幻想, 例如在馬路上開車被別人強行切線後, 你心裡想著要搶到那個傢伙前面。
人們通常認為, 懷有報復幻想是不能寬恕別人, 是小氣、不辨是非、不道德的表現。 迪恩那認為並非如此, 有3個心理學實驗研究發現, 由怨恨而生的幻想對人的心理有好處。
第一個研究發現, 當士兵想像上級在受罪, 他們的心理就會體驗到良好的情緒——想必上級曾經虐待過他們。 報復幻想可以緩解受害者的不良感受。
第二個研究, 讓參加者想像愛人欺騙了自己, 然後模仿巫術讓他們用針“紮小人”, 結果紮完後他們感到怨恨減少了, 因為報復心得到了滿足。
第三個研究發現, 報復心的滿足並非一定要看到作惡者受罪, 而是看到作惡者得到教訓, 讓他們懂得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有報復心並非心理不健康, 反而是一種心理保護機制。 請注意, 實施報復和報復幻想是兩碼事——如果你只是想, 你的心理還是相當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