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患了“鬥雞眼”後,
只要及時採取治療,
一般不會引起弱視,
而且80%的患兒可以不經手術而治癒。
但是,
過了幼兒階段再治療,
則療效甚微,
即使手術也只能解決美觀而不能矯正視力。
幼兒“鬥雞眼”應該怎樣及早治療呢?
首先應在充分散瞳的情況下進行驗光配鏡。
戴眼鏡期間,
應注意避免採用一眼注視造成另一眼弱視,
以後每年要重新驗光配鏡,
最後有脫去眼鏡而獲得痊癒的希望。
對於因年齡太小(如3歲以下的嬰幼兒)還不能進行驗光配鏡者,
可採取雙眼滴1%阿托品眼藥水,
使瞳孔經常保持散大,
這樣患兒因看近物模糊就不再看近,
另外可以採用鍵眼遮蓋法(注意:斜眼不能遮蓋), 這樣就迫使斜眼看物, 也有利於斜眼的改善和恢復。 但必須注意, 如斜眼已矯正, 則健眼應立即停止以上治療, 否則斜眼位置已正, 健眼又會出現內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