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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藥物最傷肝?

據世界衛生組織藥品不良反應術語集統計:藥品不良反應導致內臟損害比例的排序中, 肝膽損害排列第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目前已發佈的24期《藥品不良反應資訊通報》中, 有10餘期是關於藥物性肝損傷的通報。 所以患慢性病需長期服藥和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警惕藥物造成的肝損傷。

■藥物性肝損傷的病因與症狀

藥物口服後首先經肝腸循環系統進入肝臟, 注射或其它給藥方式的藥物也大多是在肝臟內進行解毒、轉化後, 再輸送到全身各個器官。 肝臟中藥物的濃度明顯高於其它器官,

最容易遭受藥物或毒物的侵襲而損傷其結構和功能。 產生藥物性肝損傷的機理比較複雜, 受到患者機體狀況、個體差異、遺傳因素、肝臟功能及藥物本身多方面的影響。

藥物造成的肝損傷通常出現在用藥數日或數周後, 有的患者僅僅表現為肝功能異常, 有的患者可出現明顯的臨床症狀, 例如乏力、噁心、嘔吐、厭食、尿黃、眼黃、發熱、皮疹、肝區疼痛等症, 體檢可見肝硬化、肝腫大或肝萎縮, 甚至發生急性肝炎或肝臟腫瘤。 例如長期大量服用硫唑嘌呤, 黃疸發生率可高達10%-40%;再如服用別嘌醇3-4周後, 可出現過敏性肝壞死和肝肉芽腫;又如6例患者每日靜脈滴注四環素2-4克, 全部在3-5日出現黃疸、休克, 5-13日內死於肝臟廣泛性脂肪變性。

■慎用的常用藥物約15種

據統計, 臨床使用的可引起肝損傷或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的藥物有600多種, 其中常用藥物有:

1.抗菌素:多數頭孢菌素、四環素類、紅黴素類、林可黴素等;

2.抗菌藥:磺胺類、異煙肼、利福平、利福定、酮康唑、氟康唑等;

3.抗寄生蟲藥:氯喹、伯氨喹、呱嗪、左旋咪唑、阿苯達唑等;

4.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對乙醯氨基酚、吲哚美辛、酮洛芬、吡羅昔康、塞來昔布等;

5.抗痛風藥:秋水仙堿、別嘌醇等;

6.抗癲癇藥:苯妥英鈉、卡馬西平、丙戊酸鈉等;

7.鎮靜催眠藥:苯巴比妥、地西泮、硝西泮、蘿拉西泮、艾司唑侖等;

8.抗精神病藥:氯丙嗪、奮乃靜、氟呱啶醇、舒必利、利培酮等;

9.心腦血管藥:奎尼丁、胺碘酮、尼莫地平、阿替洛爾、特拉唑嗪、纈沙坦、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等;

10.消化道用藥:雷尼替丁、奧美拉唑、埃索美拉唑、西沙必利等;

11.利尿藥:氫氯噻嗪、氨苯蝶啶、乙醯唑胺等;

12.降血糖藥:格列吡嗪、阿卡波糖等;

13.性激素:甲睾酮、丙酸睾酮、雌二醇、炔雌醇、己烯雌酚、甲羥孕酮、炔諾酮等;

14.抗腫瘤藥:環磷醯胺、尼莫司汀、甲氨蝶呤等;

15.中成藥:壯骨關節丸、消咳片等。

■預防藥物性肝損傷掌握四大措施

1.嚴格掌握治療的適應症和禁忌症, 嚴格按照劑量和療程服用。 例如成人服用對乙醯氨基酚24小時內的劑量不應超過2克, 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得超過3天, 超過此量易導致患者出現黃疸、急性中毒性肝壞死, 嚴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

2.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藥應使用對肝臟影響小或經腎臟排泄的藥物, 用前查看藥品說明書[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禁忌]等專案中是否有肝功能異常慎用的提示,

必要時建議更換藥品。 例如此類患者合併風濕性心臟病、心功能不全應用強心藥時, 不宜用洋地黃毒苷, 宜用地高辛;因為前者易導致蓄積中毒, 劑量難於掌握;後者主要經腎臟排泄, 不易產生蓄積中毒。

3.患者需聯合用藥時, 種類不宜過多, 避免因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加重肝毒性。 例如別嘌醇與巰基嘌呤合用可增加藥物的肝毒性, 導致患者死亡。 服用傷肝藥物期間不宜飲酒, 因乙醇也可加重藥物的肝毒性。

4.長期服傷肝藥物者應注意觀察是否出現不良反應, 定期檢查肝功能, 出現異常立即停藥, 及時諮詢醫生更換藥品, 並配合保肝藥物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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