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可分為生物、理化和社會環境三大部分。 環境因素包括了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接觸到的所有物質, 如食物、水、空氣、藥物、化學物品、放射線以及微生物(如細菌、病毒)等。
腫瘤流行病學研究表明, 90%以上的惡性腫瘤與環境有關, 其中主要是化學物質。 因此, 有的專家指出, 現今癌症發生率增加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由於大量化學物品所造成的。
18世紀, 英國清掃煙囪的童工陰囊皮膚癌的發生率很高。 那些童工自幼接觸煤灰, 煤灰中含有大量的煤焦油, 促使他們成年後發生陰囊癌。 後來, 實驗研究中, 用煤焦油反復塗擦兔子的耳朵,
環境致癌因素, 可以直接作用於人體的各種細胞和基因。 而有些致癌因素導致病症發生的原因, 是這些物質通過抑制機體的免疫系統, 降低了人體自然防禦系統和免疫監視系統的功能, 而導致癌的發生。 例如抗癌化療藥物在殺滅癌細胞的同時, 也會干擾機體正常的免疫功能而有助於癌的形成。 所以化療的使用應當恰如其分, 適可而止, 以防誘發第二種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