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休克:應針對引起休克的原因加以處理, 以治中有防、防中有治為原則。 開放性骨折可用清潔敷料或乾淨的布帶覆蓋創口, 加壓包紮止血。 一般不用止血帶, 使用時需記錄時間, 一般一小時為宜, 最長不得超過兩小時, 其間一定要不定時鬆開止血帶10~15分鐘, 以防引致肢體缺血壞死。 對疼痛劇烈者不宜盲目使用止痛藥物, 需在明確無腹腔臟器損傷的情況下進行止痛治療。
防污染:現場包紮傷口有醫療條件時應先行清創處理, 確保無菌, 以保護傷口免遭污染;若無處理條件, 也可用乾淨的布料包紮。
防加重損傷:臨時固定傷肢的固定器材最好用夾板, 亦可用竹板、木棒、扁擔等代替, 緊急情況時也可以將患肢與健側肢體或軀幹行臨時固定, 如上肢可固定在身側, 下肢與健側肢體縛在一起。 脊椎骨折患者需取仰臥位, 最好躺在有被褥的硬板上。 為避免損傷血管、神經及重要器官, 抬送骨折患者時動作應輕柔、平穩、迅速。 搬運時宜採用三人搬運法, 即三人同時並排蹲著, 用手分別托住病人的頭、肩、背、臀部和下肢, 使病人保持平臥, 再同時抬起患者輕輕轉至硬板擔架上, 然後予以固定以防震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