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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癌放療後復發的診斷

喉癌是發生在喉黏膜的惡性腫瘤, 屬於頸部惡性腫瘤較高發的疾病。 放療是喉癌的主要治療方法之一, 部分患者放療後也易引起復發。

早期聲門癌T1~T2病變, 單用放療便可取得臨床治癒效果, 但也有15%~32%的失敗率, 因此喉癌患者放療後應定期隨訪, 一旦情況可疑, 應做進一步詳細檢查。 喉內鏡檢查、薄層CT掃描及MRI, 可提供有價值的資料。

位於聲門區的腫瘤, 放療後10個月開始呈現生長現象;位於聲門上區的腫多在放療後6個月開始生長。 如果放療後沒有喉水腫反應, 通過局部 檢查便可確診;如果有喉水腫, 則難以確定。

如果放療後3個月局部持續腫脹, 懷疑軟骨膜炎, 用抗生素、減過敏劑、激素等治療有效, 若用藥無效, 則考慮癌復發, 重新生長的腫瘤往往伴有軟骨膜炎, 需要手術治療。

各型喉癌的病理不同復發率也不相同, 1991年統計的278例喉部分切除術後28例, 其中貫聲門癌復發率最高達31.3%, 按比例次之為聲門上癌, 稍高於聲門癌。 貫聲門癌主張行喉全切除術。

貫聲門癌是否存在目前尚有爭議, 它的臨床病理特點為:向聲門旁間隙浸潤;易侵犯喉軟骨架及頸部淋巴結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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