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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發生二次骨折

在臨床上, 骨折癒合後再骨折稱為二次骨折, 是骨折術後併發症中的一個常見問題。 一般來說, 造成二次骨折的原因主要有:

在放置內固定器材時, 需要在患者的骨骼上鑽孔采安放螺絲釘以達到連接骨骼的目的。 但這種手術卻容易造成骨骼整體強度的降低。 通常, 骨骼越細, 鑽孔就越多, 骨骼強度就會 下降明顯。 待患者取出內固定物時, 其鑽孔部位的骨骼發生骨折的可能就越大。 臨床研究表明, 有螺絲孔部位的骨骼癒合時間要比骨折部位晚2-6個月。

骨折局部條件不佳也是造成二次骨折的重要原因。

忠者在創傷後, 由於局部骨質缺損和肌肉、肌腱以及血管的嚴重損傷, 使骨折局部的血液循環系統遭到破壞, 從而極 易在取出內固定物後於骨質的薄弱處發生二次骨折。

堅硬的內固定在給骨折斷端提供生長空問的同時, 也會使骨折斷端的應力刺激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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