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可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礙, 嚴重者可有自殺、自傷、傷人、毀物等異常行為, 這既危害自身的安全, 破壞家庭幸福, 又可影響社會治安。
精神病人護理的首要前提是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權利, 給予同情和關懷;理解患者的心理狀態和社會環境對他們的影響, 以及疾患本身帶給他們的身心痛苦。 這是建立良好護患關係的基礎。 是取得最佳護理效果的關鍵。 護理人員也要有獻身精神, 才能做好護理工作。
精神病房應為患者提供整潔、安靜、舒適、優美的治療和休養環境, 這有利於穩定患者的情緒,
精神障礙患者的臨床表現複雜多樣, 要根據其不同的精神狀態, 給予相應的護理措施。 例如, 對興奮狀態的患者, 要嚴防自傷、傷人的異常行為;要保證正常的飲食入量, 以防衰竭;還要防止暴飲暴食或拒食;保持環境安靜, 注意患者的休息和睡眠。 對抑鬱狀態的患者, 要加強心理護理, 嚴防自殺行為, 勸喂飲食, 保證正常的入量。 對有妄想的患者, 要掌握其妄想內容及病情動態, 在妄想開始動搖時, 要適時地做好心理護理, 分析病情, 引導患者面向現實生活。 對癔病患者, 要注意保護性醫療制,
觀察病情可掌握病情動態和患者的心理狀態, 這是做好臨床護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也是護理人員的高度責任心和業務水準的具體表現。 有些患者缺乏主訴能力, 不能主動反映病情, 只能通過觀察發現問題。 要早期發現精神藥物的副作用和軀體合併症。 即使是輕微的精神藥物副作用, 如便秘或尿瀦留, 也能導致患者煩躁不安。 通過觀察可辨明反應是精神藥物的副作用, 還是精神症狀的加劇, 因為對這兩種情況採取的措施不同。 此外, 患者的言語、行為、表情、神態、姿勢、動作等均可提示其內心的體驗和存在的護理問題。
精神障礙患者存在著病態心理, 但另一方面也還有正常的心理, 兩者相互交織。 因此, 醫護人員要有與病人交往的熟練技巧, 這有助於理解個別患者的特殊需求, 以便決定醫療護理措施, 滿足其需要, 消除其情感焦慮, 緩和激惹因素, 矯正行為, 引導、訓練患者嘗試正常社會生活, 為患者早日康復創造有利條件。
基礎護理是精神病人護理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因為多數住院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需要精心護理與關懷。 要保持患者儀容整潔, 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
在患者出院前, 護理人員要指導其家屬如何進行家庭護理, 並告知患者病情及心理特徵方面的注意事項;在家的患者要按醫囑服藥;定期複查;安排好生活和作息制度, 使之心情愉快, 生活規律化。 社區精神病防治機構設立家庭病床, 實施保健管理制度, 護理人員定期家訪, 觀察指導, 做到院內、外、防與治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