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悲哀的一種分手, 不是雙方轟轟烈烈地吵一場, 不是大打出手, 不是一方移情別戀, 也不是大家不能結合, 最悲哀的分手是無聲無息地分手。
曾經轟轟烈烈, 曾經以為他是你最後一個男人。 曾經以為他是陪你走人生漫漫長路的人。 曾經沾沾自喜, 以為在茫茫人海中終於找到他。 曾經幻想和他結合, 幻想和他生兒育女, 連兒女讀哪一間幼稚園都已想好。 曾經為他瘦三十磅。 曾經為他放棄其他機會。 曾經想跟他同歸於盡。 曾經害怕他會給其他女人搶走。 曾經在他身上留下齒痕。 曾經恨他入骨。
可是,
原來, 你和他, 各有人生一條路要走, 大家走的路並不一樣, 曾經結伴走了一段路, 今天到此為止。
真正失戀要經過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當然喪盡自尊, 痛不欲生, 聽到他的名字都會跳起來。 第二階段故作忘卻狀, 避而不提傷心事, 可是內心隱隱作痛。 到了最後階段, 他的名字與路人一樣, 不過是個名字, 一點兒特別意義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