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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淋巴癌不宜採取哪些治療方式

淋巴癌, 即中樞神經系統惡性淋巴瘤的發病率越來越高, 有報導顯示其已占顱內腫瘤的第五位。 過去國內對腦淋巴癌的治療都採用手術後放化療的方式, 但是預後非常不好, 患者的平均存活時間只有8~10個月。 此外, 還有如下的一些治療方法被國際上公認為無效或爭議較大。

1、CHOP方案:該方案使用的藥物, 無法透過血腦屏障。 雖然國內一些專業書籍仍推薦該化療方法, 但國際上公認CHOP方案對中樞神經系統惡性淋巴瘤的治療無效。

2、腰穿注射甲氨蝶呤治療:除了腰穿查出腦脊液中有淋巴瘤細胞或脊髓核磁共振檢查發現腦膜淋巴瘤之外,

腰穿注射甲氨蝶呤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惡性淋巴瘤的治療效果並不明顯。

3、反復進行伽馬刀治療:多次伽馬刀治療均出現放射性腦壞死。

4、美羅華單克隆抗體:美羅華單克隆抗體對CD20陽性的淋巴瘤有很好的治療效果, 但是對中樞神經系統惡性淋巴瘤效果有很大爭議。 2011年NCCN第二版指南中提出美羅華單克隆抗體可以用來配合甲氨蝶呤化療。

5、手術切除:關於中樞神經系統的惡性淋巴瘤的手術治療, 目前醫學界一致認為, 手術的唯一目的是取得病理, 達到確診分型的目的, 為下一步治療提供依據。 以立體定向活檢為最佳選擇。 因為手術切除傷害較大並不適合腦惡性淋巴瘤的治療。

如果不是病情危急, 開顱手術切除惡性淋巴瘤必要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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