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疾控局一名負責人10日在新聞發佈會回答記者關於電擊
治療網癮管理問題的提問時稱,
這不是醫療機構所為,
“應該本著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
由工商部門註冊的,
應該由工商部門進行管理。
”這種說法透露出的一些資訊令人擔憂。
到底什麼程度的網癮需要治療?治療有哪些手段?電擊究竟能否治療網癮?電擊治療可能會造成什麼危害?……這些關乎眾多青少年健康、涉及千百萬家庭幸福的問題,
人們都期待權威部門給出答案。
據衛生部疾控局負責人介紹,
衛生部正在研究網癮診斷標準。
另外,
今年7月,
衛生部曾明確叫停電刺激(或電休克)治療網癮技術的臨床應用,
一度引起社會熱議。
這些都表明,
網癮已被作為一種疾病受到衛生部門關注。
那麼,
有關網癮治療的是是非非,
衛生部門就有責任作出回答。
簡單化地以企業經營範圍管理問題推給其他部門,
給人的感受無非是敷衍塞責。
按照這位負責人的說法,
非醫療機構只要能拿到工商執照,
不管是否從事戒網癮服務,
都不受衛生部門監管。
這其間會存在多大的安全隱患?難道衛生部門就不能主動與工商管理部門協調監管?
這種塞責態度,
不禁讓人想起“三鹿”奶粉事件。
由於分段監管,
導致原奶收購在“奶站”環節出現監管空白,
最終引發轟動國內外的“三鹿”奶粉事件。
面對青少年網癮治療問題,
如果各相關部門不吸取教訓,
依然玩“打太極”式的遊戲,
那麼類似的人間悲劇將可能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