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媚在22歲的時候被診斷出患上了癲癇, 彼時正值媚媚大學畢業找工作的時候, 卻因為這個疾病被迫呆在家中養病。 為了能夠儘快的參加工作, 媚媚嚴格按照醫囑進行治療。 如今, 媚媚的癲癇已有整整一年沒有發作了。
這次到醫院定期檢查時, 媚媚問醫生, 自己已經很久沒有發作過了, 是不是癲癇已經痊癒了, 不需要再繼續服用抗癲癇藥物了呢?但是, 醫生的回答卻是不可以, 媚媚仍需繼續服用抗癲癇藥物, 這是為什麼呢?
癲癇病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 從其病程上來看它可以分為發作期和發作間期。
抗癲癇治療用藥要系統完整, 不按醫囑服藥是癲癇復發的常見病因, 突然停藥可引起癲癇持續狀態。 有時發作控制一段時間, 患者以為疾病已經痊癒自行停了藥, 而後癲癇復發, 即使再服用原量, 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很好地控制發作。 可見, 癲癇復發後的治療更加棘手, 會給病人帶來更嚴重的痛苦, 所以癲癇不發作了還要根據醫囑堅持服抗癲癇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