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所有的難治性癲癇患者均適合於外科手術治療, 難治性癲癇適合於外科手術治療的標準有:
(1)確定為難治性癲癇, 且不能用藥物控制。
(2)因癲癇反復發作引起病人智力、精神、發育障礙, 經手術可取得一定療效者。
(3)致癇灶局限, 且位於非功能區, 手術切除不會造成術後嚴重的功能障礙。
(4)癲癇性慢性癲癇病, 經手術前各種綜合評估, 手術後可能使病人的精神、智慧有所恢復, 甚至能獨立生活。
(5)適於外科手術的較佳年齡是12~30 歲, 因為兒童的致癇灶常不穩定, 定位比較困難。 年齡過大, 腦組織已有退行性改變,
(6)沒有手術禁忌症的患者, 也可以手術治療。 如病人智商低下(小於70), 並伴有活動性精神病, 有嚴重的性格和人格紊亂;或病人有大腦半球萎縮、慢性進展性疾病, 嚴重的糖尿病、心血管系統疾病及其他嚴重的內科疾病等都屬於手術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