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疾病養生>神經科>正文

幼兒癲癇十大誤區的治療建議

癲癇是一種慢性疾病, 控制發作是癲病治療的主要措施。 隨著對抗癲癇藥的藥代動力學認識的深入, 抗癲癇藥血中濃度監測的實施、新抗癲癇藥的推出, 以及非藥物治療的進展, 癲癇的治療已有很大的進步, 但在臨床實踐中, 仍有不少值得注意的誤區, 現列舉如下。

1、臨床未確診癲癇即予治療

癲癇就診時大多均在發作間期, 醫生罕有目睹發作者, 且體檢大多無異常發現, 因此詳細詢問病史是診斷的關鍵, 詢問物件包括病人、親屬及發作目睹者, 要不厭其煩地瞭解全過程, 不放棄任何細節, 包括當時環境、起始表現、有無肢體抽搐和其大致順序、面色變化、意識情況、有無怪異動作和精神異常、發作時程、發作頻率、有何誘因等,

過去史及家族史也十分重要。 腦電圖檢查對診斷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特別是發作時的記錄意義最大, 但此種機會甚少, 發作間記錄到棘波、棘慢複合波等癇樣放電最有參考價值, 非特異性異常則一定要結合典型病史方有參考價值。 特別要指出的是, 癲癇是一種臨床診斷, 僅僅腦電圖有異常, 即使有病樣波出現而無臨床發作, 也不能診斷為癲癇而給予抗癲癇治療。

2、未按癲癇發作類型選擇藥物

①病史的詳細詢問對發作類型的確定是根據性的;②發作較頻者可用錄影腦電圖以確定發作類型;錄影腦電圖在確診癲病方面也有極大的作用;③在難確定為部分性發作或失神發作、肌陣攣性發作者則可先選用廣譜的丙戊酸鈉、氯巴占拉莫三嗪或托吡酯。

3、在控制不良的發作中未能確保用最大耐受量

①某些藥物如卡馬西平、苯巴比妥等可行治療藥物監測, 調整劑量使血藥達有效水準;②可逐步加量直至最初的臨床不良反應出現;③某些病人因懼怕高劑量的不良反應而自行減量, 因此要瞭解是否存在依從問題;④用最大耐受量仍無滿意反應, 則減量以免出現慢性中毒, 改用第二種抗癲癇藥。

4、在未否定第一種藥療效前加用第二種藥

①第一種藥物肯定無效後逐步換用第二種有效的抗癲癇藥;②第一種藥雖有一定療效,

但控制不夠理想時可加用第二種藥;③合用的兩種藥應該是化學結構上不同的、最好是兩種不同抗癲癇機制的藥物, 兩藥之間相互作用少;④如第二種藥加用後反應很好則應撤停第一種藥物。

5、未能確診癲癇綜合征

①熟悉癲癇和癲癇綜合征的分類;②輔以腦電圖檢查, 特別是錄影腦電圖;③儘量避免促發因素。

6、採用過高劑量的抗癲癇藥

①癲癇治療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步加量, 有些抗癲癇藥可用血藥濃度監測以調節劑量;②任何病人用最大耐受量而無明顯好轉時, 應慢慢減量, 這樣可以減少副反應而不影響發作控制水準;③如需要超出最大耐受量的抗癲癇藥方能控制發作者, 則應考慮外科治療。

7、抗癲癇新藥應用不當

①任何病人用標準抗癲癇藥不能控制發作或出現嚴重副反應者應考慮用新抗癲癇藥,

特別托吡酯及氨乙烯酸對難治性癲癇發作的控制更有效;②應掌握適應症;③注意新的不良反應。

8、過早撤停抗癲癇藥

①要根據可能復發的危險因素來考慮停藥時間;②臨床發作已消失多年, 仍應作腦電圖檢查以瞭解有無癲樣波發放, 最理想的是作24h動態腦電圖;③撤停藥物時要慢, 全身強直一陣攣性發作停藥過程不少於1年, 失神發作不少於6個月, 原用藥劑量大者則停藥所需時間也長;④如一旦復發則應立即恢復原治療方案。

9、未能取得病人和家屬的合作

①加強有關癲癇的科普知識宣傳, 爭取病人主動配合;②定期門診隨訪病人, 瞭解病人發作和治療合作的情況以及時糾正不合理用藥的作法。

10、濫行外科治療

癲癇治療中屬非藥物治療的有外科手術, 立體定向放射外科、迷走神經刺激等。 這些治療的主要對象應是藥物治療無效的難治性癲癇。 外科治療的根本前提是要有準確的診斷和病灶定位, 所以需要綜合臨床表現、結構性影像學檢查以及功能性檢查來確定癲癇病灶, 這樣才能取得較好效果。

相關用戶問答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