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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可能讓惡習來得更猛烈

經驗說:罰款消滅陋習實驗說:如果罰款金額遠小於不良行為帶來的社會成本, 其結果會適得其反

以色列的一家托兒所最近碰到了一件麻煩事兒。 每天晚上, 托兒所總會遇到一些晚到的家長, 托兒所的員工不得不花費額外的時間和精力去照顧這些沒被按時接走的孩子。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托兒所定下了一個新規矩:只要沒有按時來接自己的孩子, 一律罰款3塊錢。 奇怪的是, 此規定一出, 遲到的家長不但 沒有減少, 反而大大增加了。

這種反常的現象已經不是頭一次出現了。 影碟出租店很早就發現,

只要罰金不是太高, 人們都很樂意接受罰款。 如果罰金定得恰到好處的話, 出租店甚至能靠罰款制度大賺一筆呢!

托兒所面對的情況也是如此。 每一次沒有按時接到孩子, 家長都要承擔一定的社會成本——他們需要尋找介面, 賠禮道歉, 並因此感到羞愧。 不過, 一旦有了罰款制度, 所有的社會成本都消失了。 家長們無需承擔遲到所帶來的各種後果, 罰款制度起到了一個合約的作用, 社會成本被一個可以精確度量的經濟成本所替代。 在潛意識中, 家長會對遲到所帶來的社會成本和經濟成本進行比較。 如果經濟成本小於社會成本, 家長就會更樂意支付罰金, 遲到的成本也隨之降低了。 這樣一來, 遲到的家長也就越來越多了。

有趣的是, 當托兒所取消了罰款制度以後, 家長遲到的現象並沒有恢復到之前的水準——不管有沒有這3塊錢的罰金, 社會成本已經被隱形的合約一筆勾銷了。

反過來, 獎勵措施也會帶來適得其反的效果。 如果沒有任何報酬, 志願者會工作得更帶勁兒, 因為他們追求的是精神上的收益。 但若物質獎勵高於精神獎勵, 志願者就會按酬勞動;一旦勞動報酬滿足了自己期望的收益, 他就不會繼續幹下去了。

類似的, 給孩子發小紅花, 效果倒不如口頭表揚。 閒暇時做做填字遊戲, 積極性也比參與有獎競猜高得多。 或許你一直夢想著把自己的愛好作為工作, 獲得豐厚的報酬。 不過當心, 如果物質報酬超過了你的精神需求,

這份工作很可能會毀掉你的人生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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