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穿刺檢查是產前診斷的一種方法。 一般適合中期妊娠的產前診斷。 羊水存在於羊膜腔內;受精卵于受精第七天形成羊膜腔, 開始產生羊水, 妊娠12周時羊水量為50毫升, 20周時為400毫升, 36~38周時為1000—1500毫升, 接近預產期羊水量稍有下降。
原則上, 羊水檢查在懷孕的第15~16周施行最合適, 其步驟有6個。
1、在正式抽取羊水之前, 先幫孕婦做超音波檢查, 決定胎兒大小、懷孕周數、胎兒位置及胎兒數目。
2、找出最適合下針的位置, 為孕婦消毒皮膚。
3、在孕婦的肚皮上鋪上無菌單, 以20或22號脊椎穿刺針在超音波的引導下, 逐步刺入之前選定好的羊膜腔內。
4、確定脊椎穿刺針已在羊膜腔內, 開始以負壓將羊水抽出, 前面2毫升的羊水必須丟棄(怕引起母源細胞污染)。
5、大約抽出20毫升的羊水, 將穿刺針的內管置回。
6、回抽整支穿刺針, 在肚皮的針孔上貼上繃帶請孕婦在羊水檢查室外稍坐休息10分鐘, 若無不適就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