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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癱康復治療要求

腦癱是由於各種原因所致的非進行性腦損傷, 主要表現為中樞性運動障礙及姿勢異常, 作為一種可導致殘疾的主要疾患, 腦癱一經正規醫療機構診斷確定以後, 就應及早開展康復治療。 但是腦癱康復治療要求是有明確注意的:必須是在康復與手術相結合的科學治療模式下進行的系統而規範的治療。

當然, 任何形式的康復治療都要從腦癱患兒身心兩方面著手, 既改善其功能障礙和能力障礙, 也要改善其不利條件, 調整社會家庭環境, 促使其全面康復。 如果在患兒出生後半歲以內即開始治療則治療效果更好。

腦癱患兒在確診病情之後, 除了在第一時間去正規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之外, 選擇怎麼樣的治療方式也是極為關鍵的一點。

我們一直強調腦癱治療是一項系統而綜合性的工作, 但這並非是讓腦癱患兒的家長沒有目的性地讓孩子去嘗試所有的治療方式, 這種盲目而無選擇性的治療方式, 不僅浪費時間與精力, 而且最為得不償失的是根本達不到治療效果。

比如傳統治療中的藥物治療只是對早期腦癱患兒有效, 年齡大的患兒就沒什麼用了;神經幹細胞移植術目前尚不成熟, 還沒正式應用到臨床中, 不可輕易嘗試;高壓氧是基層醫院應用較多的一項治療小兒腦癱的技術, 但這項技術只對發病1個月以內的急性神經損傷患兒有效;痙攣型腦癱只是一味的進行康復訓練,

忽視了必要的外科手術進行肌張力的降低等等。

目前已經明確的一點是腦癱康復必須借助康復與手術相結合的方法, 康復手段多種多樣, 手術方式也各有不同。 通過多手段多術式的有機結合, 才能真正達到理想的康復目的。 對於腦癱患者來說, 除了在適當的年齡階段(2.5歲至6歲)接受手術治療之外, 術後也應配合相應的腦癱二期矯形手術(即針對患兒剪刀步、足內翻等畸形進行矯正性的治療)。

當然, 腦癱手術治療後也必須配合術後康復訓練才能鞏固效果, 同時對合併損害也不能忽視, 給予多方面刺激, 對智力也有相應的提高。

腦癱術後康復訓練的時間一般需堅持一年以上, 其後轉入長期的家庭康復期。 值得提醒注意的是術後患兒的訓練仍然要按小兒的生長發育規律進行,

小兒運動發育的總規律:是遵循由上到下、由近到遠、由粗到細、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由不穩定到穩定再到隨意活動的規律。 民間諺語歸納為"二抬四翻六會坐, 七滾八爬周會走"反應出小兒的動作發育規律。

總規律是:自頭端向足端發展--按唇、舌、眼、頸、腰、上肢、下肢順序發育的;從總體到特殊--從孤立運動到共濟運動--從進到退(先拉床攔站起, 後從立位坐下;先抓握, 後能主動放下或擲下)--呈螺旋式上升, 不是直線上升。

也就是說, 腦癱的康復治療是從不隨意動作及無條件反射引入的,

仰臥時踢腿和扶立時踏步是學走的預演;腑臥抬頭及撐臂是學爬的先驅動作, 所以會爬, 會走一定要有基礎的功能, 必須要按自然規律正常發育的階梯一步一步的建立正常功能。

總而言之, 腦癱綜合康復治療中應根據不同的障礙採用以大運動及下肢運動為主, 或以上肢運動及精細動作為主的運動功能訓練。 訓練時要按照小兒的運動發育順序, 如從頭部的控制到翻身、坐、爬、站、走等順序先後訓練, 有步驟的進行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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