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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康復期應如何治療

精神分裂症患者經過恢復期的鞏固治療後病情趨於持續穩定, 一般鞏固治療應持續6個月以上, 之後就進入康復期治療。 在康復期階段患者可以逐漸減少原有抗精神病藥物的用量, 但仍應繼續用藥治療。 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復期藥物維持治療的療程沒有固定的標準, 一般認為首次發病的患者應維持治療1~2年後可考慮停藥;一次復發的患者應至少維持治療5年;兩次及以上復發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最好終生服藥。

精神分裂症患者約有一半會逐漸進入慢性遷延期, 主要精神症狀為陰性症狀,

表現為生活被動懶散, 表情淡漠, 情感反應遲鈍,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督促或照料, 社會功能逐漸衰退。 部分患者仍可殘存陽性症狀, 出現明顯的幻覺、妄想等症狀。 慢性期精神分裂症患者藥物治療效果不佳, 一般藥物治療維持在鞏固劑量, 輔助心理治療, 幫助患者精神康復。

精神病分裂症康復期的精神康復包括藥物維持治療、家庭干預、環境支持、技能訓練, 幫助患者提高生活品質, 提高適應社會的能力, 為重返社會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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