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患膀胱炎後不能自行服藥,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謹慎的選擇治療藥物。 因為部分抗菌藥物可對胎兒造成損害, 嚴重的可引起流產或胎死腹中。 下面介紹患膀胱炎孕婦服用抗生素的注意事項。
1、氨基糖甙類:包括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 能對胎兒的聽神經造成損害, 引起先天性耳聾, 故不宜使用。
2、氨苄青黴素:只要孕婦對青黴素不過敏, 就可以使用。
3、頭孢菌素類:第一代頭孢菌素對膀胱炎的療效較差, 如頭孢拉定;而第二代頭孢菌素對膀胱炎的療效較好, 孕婦可以使用。 但因此類藥物與青黴素存在交叉過敏,
4、喹諾酮類:目前使用的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有諾氟沙星、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和左氧氟沙星, 這類藥對膀胱炎的治療效果滿意。 孕婦只要服用的劑量合適, 對胎兒還是安全的。
5、呋喃坦啶:孕婦一般可以使用。 本品可能引起個別患者溶血性貧血。
6、複方新諾明:在妊娠16周以前使用可能導致胎兒畸形;產前2周使用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兒膽紅素腦病, 故只能在妊娠中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