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後, 孕婦體內酶有一定的改變, 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有一定的影響。 藥物不易解毒和排泄, 可有蓄積性中毒, 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時, 藥物對胎兒有一定的影響, 故感冒最好不吃藥。 但萬事都是一分為二, 孕婦用藥有一定的風險, 並不是完全無益。 一些疾病本身對胎兒、母親的影響遠遠超過藥物的影響, 這時, 就應權衡利弊, 在醫生指導下, 合理用藥!
受精後1~2周: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 即要麼沒有影響, 要麼有影響導致流產, 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 因此在當你在不知道是否懷孕的孕前或早早孕時期服用藥物,
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 周):稱為致畸敏感期, 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此時期不必用藥時果斷不用, 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 如必須用藥, 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 如有服藥史, 可在懷孕16~20 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 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孕中晚期:這一時期是胎兒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 並繼續生長。 這段時間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 但是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分娩前:孕婦最後1周用藥應非凡注重, 因為胎兒成為新生嬰兒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