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是對過去的經歷、感受的重現過程, 是與感知覺和思維等精神活動密切相關的。 記憶過程首先需要經歷識記過程, 將事物或經歷在腦子裡留下印記, 然後反復感知, 保持這些印記不會消失, 當這些印記重新活躍或複現, 人腦就經歷了回憶的過程。
正常人對既往經歷和感受可以記憶, 經過一段時間可能發生遺忘, 一般越是新近記憶的事物活越容易遺忘。 精神病患者由於大腦精神活動出現異常, 可以出現各種記憶障礙, 包括記憶增強、記憶減退、遺忘、錯構、虛構等。
記憶增強
精神病患者會表現出異常的記憶增強,
記憶減退
異常的記憶減退是精神病患者常見的記憶障礙, 表現為記憶困難、回憶減弱, 患者對於剛見過人、剛說過的話、剛吃過的東西都回憶不起來。
遺忘
精神病患者異常的遺忘一般是對於生活中某一特定階段的經歷完全遺忘, 而這個階段之前和之後的記憶不受影響。
錯構
錯構是指錯誤的記憶, 對於事件發生的地點、情節、時間、人物等細節產生錯誤的回憶, 而且對於這些錯誤的記憶深信不疑。
虛構
虛構是指用不存在的事件來作為自身經歷的記憶。 由於虛構的記憶不是自身的真實體驗, 患者會經常將其內容弄錯, 並且容易受到暗示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