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檢查是發現兒童弱視或斜視的重要途徑, 也可發現先天性眼疾如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母細胞瘤等。 定期檢查可以早期發現和早期治療或矯正。 視覺功能檢查在出生後數月內即可進行, 3歲左右可再行視力檢查。
1、弱視檢測
(1)出生不久的嬰兒:可通過角膜映光、紅光反射、瞳孔檢測、眼底檢查(有時可以做)等方法, 檢測嬰兒眼睛的總體健康狀況。
(2)嬰兒至2周歲:可以檢查視覺功能, 還無法用視力表檢查。 可以交替遮蓋雙眼, 注意患兒的反應。 若無弱視, 遮蓋一眼, 另一眼都能保持中心注視, 並且頭位基本不動。
(3)2歲~4、5歲:圖形視力表可用於檢測2、3歲孩子的視力。 3歲時, 大多數兒童能使用E字型視力表。 檢測時, 應完全遮蓋一眼。 此後, 應每個檢測一次視力。 該年齡期兒童的視力可能達不到1.0, 但只要達到0.5並且雙眼視力均等, 說明視力發育正常。
(4)4、5歲以後:可以使用字母型或“E”型視力表。 該年齡段發現弱視的方法還有攝影驗光(photorefraction), 電腦化的攝影驗光儀可在小瞳下檢測, 發現屈光不正、斜視、屈光參差、屈光介質混濁等。
2、斜視檢查
3、紅光反射(Brucher測試) 距被測者約1m, 用檢眼鏡觀察雙眼(散瞳下)視網膜反光的顏色, 若有屈光介質混濁, 則紅色反光中帶有黑影;若反光呈白色, 有可能發現眼底發育不良的改變、潛在的眼內損傷、白內障、腫瘤等。
4、瞳孔反射 瞳孔反射異常, 提示神經性疾病或其他眼內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