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聽說過“是藥三分毒”這個說法, 患者在進行治療的時候, 特別是在用藥治療的時候, 一定要注意, 遵循一定的用藥原則, 不要胡亂用藥,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那麼強迫症用藥原則有哪些?我們一起來看看下文的相關介紹吧, 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1-1 長期原則
足量抗強迫藥物治療至少要3~6個月, 有些病人則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視為一個療程結束, 才能進行療效評估。 不能服用1~2個月就評估療效, 決定換藥。 因為強迫症的治療起效比較慢, 和抑鬱症不同, 抑鬱症服藥2個月就可以評估療效,
1-2 足量原則
抗強迫藥物治療的劑量一般都比較大, 有時甚至是說明書上所說的最高劑量。 這是因為低劑量治療療效往往很不好, 因此要應用較大劑量。 當然每一位元患者情況不同, 具體用藥劑量要具體分析具體確定, 但是一般來說, 抗強迫治療的藥物劑量是偏大的。
1-3 維持時間要長
最大劑量的抗強迫藥物取得較好療效時, 一般建議維持這個劑量6~12個月左右, 再考慮減量維持2~3年。
強迫症用藥原則有哪些?以上就是對強迫症的用藥原則的介紹, 希望以上的介紹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 強迫症是一個長期治療的疾病, 所以患者一定要長期用藥, 控制一定的藥量, 希望大家能遵循以上的用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