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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癌抗癌膳食的原則

防癌抗癌膳食的準則為:低脂肪低鹽、適量的優質蛋白質、高維生素高纖維膳食, 採取辯證配膳、辯證施食的方法。

食用營養豐富的, 以植物性食品為主的多樣化膳食, 多吃新鮮蔬菜和水果;肉類食品紅肉(指牛、羊、豬肉及其製品)的攝入量每日不超過80g, 最好選擇魚、禽類或非家養動物的肉類為好。 總脂肪和油類提供的能量應占總能量的15%~30%。 限制食鹽, 成人每日從各種管道攝入的食鹽不應超過6g, 其中包含鹽醃的各種食品;留意食品的製備和烹調, 在吃肉和魚時用較低的溫度烹調, 不要食用燒焦的肉和魚,

也不要經常食用炙烤、薰制和煙熏的肉和魚;盡力減少黴菌對食品的污染, 應避免食用受黴菌毒素污染或在室溫下長期儲存的食品;限制飲酒, 特別反對過度飲酒。 總而言之, 癌症病人運用飲食療法, 應把握好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一、強調均衡營養, 注重扶正補虛

癌症病人“內虛”是疾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主要矛盾。 因虛而致癌, 因癌而致虛, 虛中夾實, 以虛為本。 食療的目的是保證癌症病人有足夠的營養補充, 提高機體的抗病能力, 促進病人的康復, 應以扶正補虛為總原則。

故《內經》說:“穀肉果菜, 食養盡之, 無使過之, 傷其正也。 ”在扶正補虛的總則指導下, 對癌症病人的食療應做到營養化、多樣化、均衡化。 正如《內經》所雲:“五穀為養,

五果為助, 五畜為益, 五菜為充。 ”失之偏頗, 則有害無益。

二、熟諳性味歸屬, 強調辨證施食

癌症與其他疾病一樣, 病人都有陰陽偏勝、寒熱虛實之不同。 食物也有寒熱溫涼、辛甘苦酸鹹四氣五味之別。 熱證宜寒涼, 寒證宜溫熱;五味入口, 各有所歸, 甘入脾, 辛入肺, 鹹入腎, 苦入心, 酸入肝。 辛味溫散, 如生薑、蔥白;甘味和緩, 如山藥、芡實、飴糖;淡味滲利, 如冬瓜、薏苡仁;酸味收澀, 如烏梅、山楂;鹹味軟堅, 如海藻、昆布、牡蠣等。

臨床上, 食療必須符合辨證施治原則, 要因病而異, 因人而異, 不能千篇一律。 如辨證為毒熱壅盛、邪火內熾之證, 患者症見熱象, 就不能投以溫熱性的食物補品, 如桂圓、荔枝、鹿肉、人參、羊肉、狗肉、大蝦等, 而應給予有清熱解毒作用的蔬菜、食品,

如蕺菜(魚腥草)、馬齒莧、薺菜、鴨肉、蘆根、蘆筍等。

又如病人手術後, 脾胃虛弱而食少、腹脹、便溏, 則應以健脾和胃的食物加以調補, 如山藥、茯苓、蓮子、雞內金、麥芽等。 再如放療期間或以後, 由於熱毒傷陰, 症見口乾咽燥, 舌苔光剝, 脈細數, 應多食甘寒養陰生津之品, 如茅根汁、荸薺汁、梨汁等而忌香燥、燴炙、辛辣、煙酒等刺激物。

肺癌病人如見咳嗽、咳痰、痰中帶血等, 屬陰虛痰熱內蘊, 則應忌劫陰生痰的辛辣、魚腥發物, 以及壅氣類食物;肝、胃、腹腔內各種惡性腫瘤併發腹脹、腹水時, 宜多食淡滲利尿的食物, 忌壅氣類食物, 如芋艿、番薯、洋蔥、南瓜之類。 總之, 要注意辨證施食, 合理食療。

三、選擇抗癌食品, 力求有針對性

藥食同源,

部分食品兼具食療抗癌作用, 可有針對性地選擇使用。 對消化系腫瘤有益的食物有韭菜、蓴菜、捲心菜、墨菜、百合、刀豆等。 其中刀豆味甘、性溫, 具有溫中下氣、補腎健脾的功能, 民間用其配丁香、柿蒂治療食管癌、胃癌、肝癌等;實驗已證實其對致癌病毒引起的小鼠移植性腫瘤有抑制作用。 日常生活中的食物如大蒜、豆製品、綠茶等, 也都是抗癌良藥。

近代的一些研究表明, 許多食物對防治癌症有良益。 如鵝血對肺、胃、淋巴、鼻咽等惡性腫瘤能改善症狀, 升高白細胞, 現已研製成片劑;薏苡仁含有薏苡仁脂, 對癌細胞有明顯抑制作用, 臨床常用於肺癌、腸癌、宮頸癌、絨毛膜上皮癌等;綠豆配甘草與化療藥同用, 有清涼解毒而降低副作用的功效。

昆布、海藻、紫菜治療甲狀腺、頸部腫瘤及肺部腫瘤能軟化散結;香蕈、蓴菜、桂圓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免疫力和治療作用;白扁豆可提高鼻咽癌病人淋巴細胞轉化率;從刺參中提取的海參多糖能抑制乳癌細胞DNA, 且有保護肝功能作用。

此外, 尚有較多品種如無花果、地耳、杏仁、荸薺、烏梅、百合、銀耳、黃精、蚌肉、田螺、山雀、燕窩、蕺菜等, 都有抗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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