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原則:一經診斷, 及時散瞳, 控制炎症, 進行綜合治療。
2.首先藥物以大量皮質類固醇, 每日晨口服沷尼松60~80mg, 以後根據病情的情減為隔日給藥一次, 待炎症消退後仍應持續用維持量數月, 切不可隨便停用, 或提前減少其藥量。
3.激素治療或不能繼續應用者, 可用免疫抑制劑如福可寧或環磷醯胺等。
4.局部和全身應用抗生素及輔助治療。
5.刺激眼經過早期積極治療, 視力已完全喪失者應早期摘除。 若有恢復視力的可能者, 仍應積極搭救雙眼。
6.一般應隨診3年以。 其間要每年隨訪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