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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膏的基本制法

軟膏:①研合法:將藥物細粉加少量基質或適宜液體研磨成糊狀, 再遞加其餘基質研勻即可。 本法適用於主藥不宜加熱者或軟膏基質稠度適中, 在常溫下即能與藥物均勻混合者。 如章丹膏。

②溶合法:將軟膏基質加熱溶化, 分次加入藥物細粉, 不斷攪拌至冷凝即可。 本法適用於主藥可溶於基質者;或軟膏中含有不同熔點的基質;或需用基質加熱浸提藥材有效成分者。 若基質的熔點不同, 通常將熔點較高點不基質如蜂蠟、石蠟等應先加熱熔化, 隨後加入熔點較低的基質如凡士林、羊毛脂等熔融。 若藥材為不溶性的固體粉末,

加入到熔融的基質中時, 應不斷攪拌至冷凝, 否則因藥粉下沉而致分散不勻。 如紫草膏。

③乳化法:將油溶性物質加熱至約80℃熔融, 再將水溶性物質溶于水, 加熱至約80℃, 兩相混合, 不斷攪拌至冷凝, 即得。 如徐長卿軟膏。

舉例:老鸛草膏:取老鸛草1kg, 加水煎煮2次, 每次1h, 合併煎液, 濾過, 濾液適當濃縮後加-倍量乙醇使沉澱, 靜置12~24h, 濾取上清液, 濃縮至比重為1.20, 加對羥基苯甲酸乙脂、羊毛脂、凡士林, 混勻, 製成1kg, 包裝即得。 檢查:應符合藥典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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