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用的幾千種藥物中, 有一部分屬於水溶性、相對分子品質小的, 可直接經腎臟由尿液排出體外, 而大部分脂溶性、引對分子品質大的, 必須在肝臟分解、轉化為水溶性代謝物, 使相對分子品質大的變為相對分子品質小的, 再經腎臟由尿液或隨膽汁經腸道排出體外。
正因為肝、腎承擔著如此重任, 才極易受到藥物的損害。 藥物性肝損害既可以是體內肝毒性藥物劑量的特異質反應;既可以是涉及肝實質細胞或膽汁分泌功能的急性肝損害。 據不完全統計, 有600多種藥物可對肝臟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
腎臟不僅是藥物和藥物代謝的主要排泄器官, 也是僅次於肝臟的人體代謝器官。 在對藥物的攝取、轉動、蓄積和排出過程中, 由於藥物分子與腎臟接觸過多, 或藥物濃度過高, 甚至發生結晶、免疫複合物沉積等, 從而影響腎功能。 引起腎毒性的藥物有鏈黴素、灰黃黴素、阿司匹林等。
為了避免或減少發生藥物性肝、腎損害
首先應做到醫患之間的密切配合, 患者應將自己的有關病史、藥物過敏史告訴醫生。 在用藥過程中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 同時細緻觀察自己原有疾病的症狀有無變化。
其次應按醫囑服藥, 不隨意增加劑量、延長療程或不規則用藥。 例如, 慶大黴素等氨基糖苷類藥物只要劑量適當, 療程不超過10天, 則發生藥物性腎損害的危險性大為減少。
另外, 在治療期間, 如已發生了肝、腎功能損害, 就應立即停藥, 然後由醫生根據藥物性肝、腎損害的程度及時處理。 如果發生了較為嚴重的藥物性慢性肝炎, 應適當休息、合理營養, 以及進行對症治療, 而不要去盲目使用名不符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