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他對我說過, 30歲的女人再因為穿了不合腳的鞋子而讓腳受傷是件不可原諒的錯誤。
早晨, 拿出去年夏天穿過的鞋子, 穿在腳上有些擠, 也沒有在意, 因為去年穿它的時候非常舒服, 心想穿穿就會好的。
路上, 腳有些不舒服, 以為是沙礫進了鞋子, 到了辦公室才發現腳掌心竟磨出了一顆水泡, 心跟著頓時疼起來。 這雙腳自從跟了他, 再沒有受過這樣的傷。
從19歲開始穿高跟鞋, 直至29歲遇到他, 10年的時間裡, 我幾乎是虐待著我的雙腳。 我的鞋根沒有低於5釐米的, 腳上從沒斷過傷, 我的腳趾、腳掌、腳跟處處是傷痕。
第一次和他逛商場, 他首先把我帶到鞋櫃, 選了一雙粉色的帶蝴蝶結的只有3釐米鞋跟的淑女鞋, 換下了我腳上的細高根的尖頭鞋。 就為這雙鞋, 我把我的手放進了他的大手裡, 我下了跟著他的決心。
鞋子大多是他挑選的, 雖然他個子很高, 我和他差了足足一大截, 可他給我選的鞋子沒有一雙高過3釐米的。
我儘量弓著我的腳, 讓我的步子趨於自然, 可是他還是看出了異樣。 低著頭坐到他身邊。
“就知道你今天腳會出問題, 因為你當天穿的鞋子總是放在地上, 今天你的鞋子全部在鞋櫃裡。 ”他輕輕地說。
“我把穿的鞋子藏起來了, 我不想讓你知道我腳受傷了。 ”我怯怯地委屈和自責。
他打來一盆熱水,
“乖乖, 你要學會照顧自己, 老公不能時時照顧你, 也不能照顧你一輩子, 知道嗎?”他握著我的腳。
“我知道。 ”今年他的身體狀況明顯下降。
我不願意去想以後的事情, 起碼我們現在就在分享和體會著幸福。 三年, 1000個日子, 我已知足!我也願意為更多的日子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