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的職業素質是指從事護理專業所需要的特殊性質方面的要求。
(一)熱愛護理事業,
熱愛本職工作,
具有為人類健康服務的敬業精神。
(二)具有較強的護理技能,
能應用護理程式的工作方法解決病人存在或潛在的健康問題。
(三)應與同行及其他人員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相互尊重、友愛、團結、協作。
(四)具有誠實的品格、較高的道德修養及高尚的思想情操。
(五)注意文明禮貌,
用語規範,
態度和藹,
穩重端莊,
服裝整潔,
儀錶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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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關心病人疾苦,
想病人所想,
急病人所急。
對病人有高度的責任心、同情心和愛心。
(七)有良好的醫德醫風, 廉潔奉公。 不做違反道德良心的不合法操作或不忠於職守的工作, 以維護職業的聲譽。
(八)具有一定的文化修養、護理理論及人文科學知識, 以及參與護理教育與護理科研的基本知識。 能勝任護理工作, 並勇於鑽研業務技術, 保持高水準的護理。
(九)具有健康的心理, 開朗、穩定的情緒, 寬容豁達的胸懷, 健壯的體格。 工作作風嚴謹細微、主動、果斷、敏捷、實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