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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衰弱應如何鑒別診斷?

神經衰弱是一種功能障礙性病症, 臨床症狀表現繁多, 但要診斷本病, 應具備以下五個特點:

(1)神經衰弱患者有顯著的衰弱或持久的疲勞症狀。

如經常感到精力不足, 萎靡不振, 不能用腦, 記憶力減退, 腦力遲鈍, 學習工作中注意力不能集中, 工作效率顯著減退, 即使是充分休息也不能消除疲勞感。 對全身進行檢查, 又無軀體疾病如肝炎等, 也無腦器質性病變。

(2)表現以下症狀中的任何兩項:

①易興奮又易疲勞。

②情緒波動大, 遇事容易激動, 煩躁易怒, 擔心和緊張不安。

③因情緒緊張引起緊張性頭痛或肌肉疼痛。

④睡眠障礙。 表現為入睡困難, 易驚醒, 多夢。

(3)上述情況對學習、工作和社會交往造成不良影響。

(4)病程在3個月以上。

(5)排除了其他神經症和精神病。

此外, 在診斷神經衰弱時, 要注意與其他可能造成類似神經衰弱症候群的疾病相鑒別。 如結核病、肝炎、風濕病、甲狀腺機能亢進、糖尿病等慢性消耗性疾病常產生軀體和精神疲勞感, 易誤診為神經衰弱;因職業關係的化學性職業中毒, 也常以神經衰弱症狀群為早期症狀;還有頭部的慢性炎症, 如慢性鼻炎、慢性鼻竇炎、慢性咽炎等, 也常出現神經衰弱的症候群。 所以應全面瞭解病史, 認真進行體格檢查, 結合必要的實驗室檢查, 一般是可以鑒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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