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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穿按摩師的手法是否有效

保健按摩是我們經常採用的一種維持身體健康的方法, 很多人在享受按摩的時候都是直接上養生會館。 不過呢, 我們雖然懂得享受, 卻可能並不懂得其中的道理。 到底按摩技師看似很熟練很專業手法是否真的完全符合健康標準呢, 我們一起來瞭解一下按摩的手法就可以略知一二了。

按摩手法

一、手法的定義

狹義的理解是用手來操作, 雖然大部分手法是通過手部的技巧動作, 直接作用于患者肢體完成的, 如滾法、按法、拿法。 但也有一部分手法是通過人體的其他部位來完成的, 如踩蹺法是通過足部直接作用于患者的肢體。

二、手法的要求

手法要求持久、有力、均勻、柔和——從而達到深透, 其中持久、有力、均勻、柔和是手段, 而深透才是目的。

三、手法的選擇

臨證時如何選擇推拿手法, 在臨床尚無統一規定。 推拿手法已經流傳幾千年了, 由於醫家流派不同, 手法的動作和名稱不一, 很難做到統一、劃齊。 但都應該遵循中醫辨證論治的特點, 根據不同物件, 辨清表裡虛實, 選取相應的手法和經絡穴位, 以收到較為滿意的治療效果。 手法的應用雖無統一規定, 但大體上還是有規律可循的。

一般可將疾病的治療過程分為三個部分來選取手法:第一為開始部分, 大多選用較為輕柔的手法, 如揉法、法、摩法等, 以利於疏通經絡、活血祛瘀、放鬆局部組織等,

也可治療一些兼證;第二部分是針對主證、主病或按損傷部位或相應穴位的, 如點法、按法、推法、扳法、拔伸法, 或某些複雜手法, 同時可顧及某些兼證;第三為整理結束部分, 如揉法、抖法、搓法等, 起到調理放鬆的作用。 但是由於一種手法治療作用的多樣性, 以及醫家對某一手法認識的不同, 在臨床上對手法的選擇並不是一定的。

四、手法的禁忌與手法操作的注意事項

1。 手法的禁忌症

⑴ 皮膚病的病變損害處、破傷、燙傷處禁止手法治療。

⑵ 酒醉、饑餓、劇烈運動後禁用手法治療。

⑶ 某些腫瘤、結核、化膿性關節炎等禁用手法治療。

⑷ 婦女妊娠期、經期、產後未恢復者禁止在腰、臀、腹部行手法治療。

⑸ 精神病患者發作期禁用手法治療。

⑹ 嚴重肺、心、腎、肝等臟器疾病禁止按摩治療。

2。 手法的注意事項:

⑴ 注意安排好患者體位, 無論坐、俯臥、仰臥、側臥、站立位均要囑其放鬆, 並按手法施用的位置安置好患者體位(如腰部斜扳法, 除要求在側臥位放鬆躺好, 還需要求在上側下肢處於屈髖、屈膝位)。

⑵ 術者自己要選擇好合適的位置、步態、姿勢, 以有利於發力和持久操作, 並避免自身勞損。

⑶ 初診及第二、三次治療的患者, 有可能出現皮膚疼痛及青紫現象。 皮膚疼痛稱為表皮痛, 大多為初次接觸推拿, 對手法不適應而發生, 患者多說治療局部皮膚痛, 與衣服摩擦才出現。 另外也可因手法粗暴用力過大而造成, 只要適當減輕手法壓力就可以解決。

皮膚青紫是皮下瘀血的表現,

出現皮膚青紫有三種可能:一是手法粗暴造成皮下出血, 患者局部淺表痛甚, 若手法粗暴亦可累及深層組織。 二是患者本身血小板少, 或功能低下, 手法刺激後皮下出現瘀血(必要時應做血小板實驗檢查)。 三是治療後的必然反映, 如肩關節周圍炎的治療過程就有可能出現。 出現此情況可休息3~5天再行治療, 但一定要分清原因, 尤其注意手法操作得當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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