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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脈要求介紹

診脈除調神用指外, 還有一些重要的條件與原則, 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 並且需要切實遵守。 因為, 這些都是前人經驗的結晶, 是正確進行診脈的保證。

體位

這主要是對患者就診時的體位要求。 患者一般正坐在醫生的對面或側面, 前臂向前伸平, 手心向上, 腕部大致與心臟處於同一水準。 將手錶、手鐲等物摘去, 將過緊的袖口打開。 手腕下放一鬆軟的布枕, 使腕部鬆弛自然, 手掌手指自然放鬆。 這樣, 氣血運行流暢, 可以真實地反映患者的脈象。 患者若必須採取臥位時, 亦應儘管使其平臥, 將上臂向左右平伸,

手腕手掌手指自然放鬆, 手腕下亦可放一布枕。 最好不要側臥, 因為側臥時, 在下面的手臂被壓, 可以影響血脈的正常運行, 使原有脈象受到干擾。 也不要扭轉、抬舉或低垂上臂, 因為這樣的話, 也會影響氣血的運行, 面產生與疾病無關的變化。 對此《王氏醫存》有較詳細的論述, 其日:“病者側臥, 則在下之臂被壓, 而脈不能行;若覆其手, 則腕扭而脈行不利;若低其手, 則血下注而脈滯;若舉其手, 則氣上竄而脈弛;若身覆, 則氣壓而脈困;身若動, 則氣擾而脈忙。 故病輕者, 宜正坐, 直腕、仰掌;病重者, 宜正臥、直腕、仰掌, 乃可診脈”。

臨床常見一些患者, 由於各種原因, 如關節僵直, 屈伸不便, 或者呈強迫體位元狀態, 致使不能正坐, 正臥, 手臂不能平伸,

或手心不能向上。 此對, 不能強求體位姿勢之正確, 診者應變通指法, 努力排除各種干擾, 以求最大限度地獲取患者的真實脈象。 有些醫家則提出:如遇病情危重, 正氣衰微, 而脈微欲絕之時, 可以採用“覆手診”法, 即:使患者手心向下, 面醫者挽手取脈。 如朱丹溪日:“凡看脈如得惡脈, 當覆手取。 如與正取同, 乃元氣絕, 必難治矣;如與正取不同, 乃陰陽錯綜未必死。 ”這是一種正取與覆取對比的診法, 是診者對患者的脈象採取審慎態度的表現, 唯恐錯誤診斷, 貽誤病情。

有些醫家則認為:“覆手診”僅可用於脈伏之時, 如《脈訣刊誤》雲:“南北二政之歲, 三陰司天在泉, 尺寸或有不應者, 反其診則應矣。 不應者, 脈沉不應診也, 覆病人手診之,

則脈見也。 沉者為浮, 細者為大。 除此外, 無覆手診。 ”其實, 人之腕臂之肌肉、皮膚、血管, 具有一定的張力, 氣血被約束在一定的通道之中, 所謂“雍通營氣令無所避”。 在一般情況之下, 其張力並不會隨手腕之付仰而變化。 《刊誤》所雲之沉為浮, 細為大的現象, 恐怕極難出現。 即使是朱丹溪, 他也認為, 若是元氣竭絕, 無論仰手覆手, 脈微欲絕的現象, 是不會變化的。 如果出現這樣的變化, 則可能是有各種干擾因素存在, 絕對不會是患者病情所導致。

當然, 對於“覆手診”亦有不同的理懈, 如周學海則認為:覆手當為反仲手。 其日:“此所謂伏, 非真伏也, 乃沉之極也。 凡診脈皆仰置其手, 反仰, 謂將腕高枕, 而手掌反折垂下, 於是筋脈為之牽引繃急、而挺起矣,

故沉者亦外見而可診也。 ”無論是覆手診與反仰手診, 均為脈沉伏、微弱之時, 使患者採用一種特殊體位的診法。 前者欲借地心之弓I力, 使脈搏變得顯見一些;後者則期望牽動沉伏之脈, 使之挺起而易診。 是否具有實用價值, 難以一言面定, 錄之以備參考。

時間

診脈的時間以清晨最佳。 《素問·脈要精微論》日:“診法常以平旦, 陰氣未動, 陽氣未散, 飲食未進, 經脈未盛, 絡脈調勻, 氣血未亂, 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誠如其所言, 清晨之時, 人體內外環境均處於平靜狀態, 無情緒, 動作、飲食等擾動, 陰陽和順。 脈搏的任何細微變化, 都不致被掩蓋, 況且, 陽氣為抗病之主, 此時, 若有邪氣干擾最易發生變化, 所以, 此時陽氣初生診脈最佳。

然而, 能于平旦之時就診的患者很少,

醫者在平旦時能為診視者更少。 加之, 若醫者不能親臨診視, 而使患者到醫生處就診, 其血氣必然已被擾動, 雖可在平旦之時就診, 但也失去了平旦診脈的意義。 況且, 有些是突然發病的患者, 有些是病情突然變化, 此時, 一刻千金不容等待平且診視。 陳無擇早就指出:“倉卒病生, 豈待平旦!”李東垣亦日:“若遇倉卒病患, 不拘此論”。

所以, 對多數患者而言, 不能刻板地要求于平旦診脈。 況且, 《內經》所謂的“常”字在古漢語中與“尚”字屬偕音通假, 是最好、晟佳的含義, 不可作為規律而言。 平旦這個時辰, 雖然可以不必拘泥, 但《內經》所提出的原則, 卻必須加以遵循。 因為, 脈搏的跳動, 很容易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 為了使患者的脈搏正確地反映其疾病的內在變化, 必須努力排除這些干擾因素。如勞動、運動等形體擾動之後,必須完全平靜下來,才能進行診脈,即使是未作任何劇烈運動,僅僅是前來就醫這樣的運動,也須要靜坐片刻,待氣息平定,再予診視。正如李沽所雲:“乘車走馬,必待甯息,方與診視。”如飲食之後,亦不可立即診脈.因為,食人于陰而長氣于陽,食後可使脈搏出異常搏動、使病脈得到掩蓋。王燕昌在講到飲食對脈搏的影響時說:“當其變時,則脈亦忽數忽遲而不定,皆飲食不節之咎也。此特迫以致之,原非病脈本象,比及時過則不復然矣,時未過而診其脈,苟不知察,認為病象,其誤非淺。”所以,一般情況下,食畢一兩小時之後再行診脈。另外,酒性傈悍,易於鼓動氣血,亂入神識,飲酒之後更不可進行診脈。卒潔日:“是以人醉莫與診視,自醉莫診視他人。”可見酒是診脈的一大禁忌。情緒波動,勞心耗神,脈搏也會出現一時性的變化,這時也應平心靜氣地休息片刻,待思緒平定後再進行診脈。當然,大驚卒恐則氣亂、氣下,憂思日久則氣結、氣耗,已成為陰陽錯綜之病態,則不在此例。

至於診者本身,由於連續用指,曲運神思也可影響診脈的效果。一則手指氣血充盛,感覺隨之發生變化;二則心血耗傷,心神浮越,難以虛心靜氣。所以,亦應休息片刻、再進行診脈。

總之,所有這些,都是從《內經》診以平旦這個原則中引伸出來的,也就是汪宏所雲:“觸類引申、難逾厥旨。”只要診者認真遵循這些原則,隨時隨地都能進行診脈。

診滿五十動

古人認為,氣血一晝夜可運行五十周,而診脈時至少要候五十動。《靈樞·根結篇》日:“持其寸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按照古代的說法,氣血一晝夜運行五十周,一晝夜分為百刻。因此,運行一周則需兩刻,合今日1728秒。而脈動五十至,所需時間不到60秒兩者之間的差說明,五十動之間,氣血並不能周遍五臟。由此可知:候五十動以知五臟氣,不過是一個比喻而已,其真正的用意,在於告誡人們,切脈之時不可草率從事,要有足夠的時間,以進行認真的診查。張仲景在批評庸醫不負責任的態度時,曾尖銳地指出:“相對斯須,使處湯藥……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訣診,九候曾無仿佛,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管窺而已。”所以,自古以來,診脈必滿五蔔動;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原則。如後人柳貫亦日:“古人以動數候脈,是吃緊語。須候五十動,乃知五臟缺失。今人指到腕間即雲見了,夫五十動豈彈指間事耶?”診脈需要有充足的時間,但也不是越長越好,像《醫宗必讀》所雲:“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則又未免過於迂腐。以每分鐘75動計算,900動以做到的。臨床上,常先候五十動以知其結促代止的情況,然後再根據兩手六脈的獨異之處,細細推尋,不必待九百至,也可盡得脈象的變化情況。正如何希時所說;“候五十動是切診的第一步,次則三部九候,節去普遍之脈而不究,取看獨異之脈,而深入探求之,則病之理與其變,得矣。如是者,即三次五十動亦非難事也。”

總之,診脈的時間,不可少於一分鐘,應在三五分鐘之間,有時甚至可以達五至十分鐘。

必須努力排除這些干擾因素。如勞動、運動等形體擾動之後,必須完全平靜下來,才能進行診脈,即使是未作任何劇烈運動,僅僅是前來就醫這樣的運動,也須要靜坐片刻,待氣息平定,再予診視。正如李沽所雲:“乘車走馬,必待甯息,方與診視。”如飲食之後,亦不可立即診脈.因為,食人于陰而長氣于陽,食後可使脈搏出異常搏動、使病脈得到掩蓋。王燕昌在講到飲食對脈搏的影響時說:“當其變時,則脈亦忽數忽遲而不定,皆飲食不節之咎也。此特迫以致之,原非病脈本象,比及時過則不復然矣,時未過而診其脈,苟不知察,認為病象,其誤非淺。”所以,一般情況下,食畢一兩小時之後再行診脈。另外,酒性傈悍,易於鼓動氣血,亂入神識,飲酒之後更不可進行診脈。卒潔日:“是以人醉莫與診視,自醉莫診視他人。”可見酒是診脈的一大禁忌。情緒波動,勞心耗神,脈搏也會出現一時性的變化,這時也應平心靜氣地休息片刻,待思緒平定後再進行診脈。當然,大驚卒恐則氣亂、氣下,憂思日久則氣結、氣耗,已成為陰陽錯綜之病態,則不在此例。

至於診者本身,由於連續用指,曲運神思也可影響診脈的效果。一則手指氣血充盛,感覺隨之發生變化;二則心血耗傷,心神浮越,難以虛心靜氣。所以,亦應休息片刻、再進行診脈。

總之,所有這些,都是從《內經》診以平旦這個原則中引伸出來的,也就是汪宏所雲:“觸類引申、難逾厥旨。”只要診者認真遵循這些原則,隨時隨地都能進行診脈。

診滿五十動

古人認為,氣血一晝夜可運行五十周,而診脈時至少要候五十動。《靈樞·根結篇》日:“持其寸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按照古代的說法,氣血一晝夜運行五十周,一晝夜分為百刻。因此,運行一周則需兩刻,合今日1728秒。而脈動五十至,所需時間不到60秒兩者之間的差說明,五十動之間,氣血並不能周遍五臟。由此可知:候五十動以知五臟氣,不過是一個比喻而已,其真正的用意,在於告誡人們,切脈之時不可草率從事,要有足夠的時間,以進行認真的診查。張仲景在批評庸醫不負責任的態度時,曾尖銳地指出:“相對斯須,使處湯藥……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訣診,九候曾無仿佛,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管窺而已。”所以,自古以來,診脈必滿五蔔動;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原則。如後人柳貫亦日:“古人以動數候脈,是吃緊語。須候五十動,乃知五臟缺失。今人指到腕間即雲見了,夫五十動豈彈指間事耶?”診脈需要有充足的時間,但也不是越長越好,像《醫宗必讀》所雲:“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則又未免過於迂腐。以每分鐘75動計算,900動以做到的。臨床上,常先候五十動以知其結促代止的情況,然後再根據兩手六脈的獨異之處,細細推尋,不必待九百至,也可盡得脈象的變化情況。正如何希時所說;“候五十動是切診的第一步,次則三部九候,節去普遍之脈而不究,取看獨異之脈,而深入探求之,則病之理與其變,得矣。如是者,即三次五十動亦非難事也。”

總之,診脈的時間,不可少於一分鐘,應在三五分鐘之間,有時甚至可以達五至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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