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脈除調神用指外, 還有一些重要的條件與原則, 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 並且需要切實遵守。 因為, 這些都是前人經驗的結晶, 是正確進行診脈的保證。
體位
這主要是對患者就診時的體位要求。 患者一般正坐在醫生的對面或側面, 前臂向前伸平, 手心向上, 腕部大致與心臟處於同一水準。 將手錶、手鐲等物摘去, 將過緊的袖口打開。 手腕下放一鬆軟的布枕, 使腕部鬆弛自然, 手掌手指自然放鬆。 這樣, 氣血運行流暢, 可以真實地反映患者的脈象。 患者若必須採取臥位時, 亦應儘管使其平臥, 將上臂向左右平伸,
臨床常見一些患者, 由於各種原因, 如關節僵直, 屈伸不便, 或者呈強迫體位元狀態, 致使不能正坐, 正臥, 手臂不能平伸,
有些醫家則認為:“覆手診”僅可用於脈伏之時, 如《脈訣刊誤》雲:“南北二政之歲, 三陰司天在泉, 尺寸或有不應者, 反其診則應矣。 不應者, 脈沉不應診也, 覆病人手診之,
當然, 對於“覆手診”亦有不同的理懈, 如周學海則認為:覆手當為反仲手。 其日:“此所謂伏, 非真伏也, 乃沉之極也。 凡診脈皆仰置其手, 反仰, 謂將腕高枕, 而手掌反折垂下, 於是筋脈為之牽引繃急、而挺起矣,
時間
診脈的時間以清晨最佳。 《素問·脈要精微論》日:“診法常以平旦, 陰氣未動, 陽氣未散, 飲食未進, 經脈未盛, 絡脈調勻, 氣血未亂, 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誠如其所言, 清晨之時, 人體內外環境均處於平靜狀態, 無情緒, 動作、飲食等擾動, 陰陽和順。 脈搏的任何細微變化, 都不致被掩蓋, 況且, 陽氣為抗病之主, 此時, 若有邪氣干擾最易發生變化, 所以, 此時陽氣初生診脈最佳。
然而, 能于平旦之時就診的患者很少,
所以, 對多數患者而言, 不能刻板地要求于平旦診脈。 況且, 《內經》所謂的“常”字在古漢語中與“尚”字屬偕音通假, 是最好、晟佳的含義, 不可作為規律而言。 平旦這個時辰, 雖然可以不必拘泥, 但《內經》所提出的原則, 卻必須加以遵循。 因為, 脈搏的跳動, 很容易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 為了使患者的脈搏正確地反映其疾病的內在變化, 必須努力排除這些干擾因素。如勞動、運動等形體擾動之後,必須完全平靜下來,才能進行診脈,即使是未作任何劇烈運動,僅僅是前來就醫這樣的運動,也須要靜坐片刻,待氣息平定,再予診視。正如李沽所雲:“乘車走馬,必待甯息,方與診視。”如飲食之後,亦不可立即診脈.因為,食人于陰而長氣于陽,食後可使脈搏出異常搏動、使病脈得到掩蓋。王燕昌在講到飲食對脈搏的影響時說:“當其變時,則脈亦忽數忽遲而不定,皆飲食不節之咎也。此特迫以致之,原非病脈本象,比及時過則不復然矣,時未過而診其脈,苟不知察,認為病象,其誤非淺。”所以,一般情況下,食畢一兩小時之後再行診脈。另外,酒性傈悍,易於鼓動氣血,亂入神識,飲酒之後更不可進行診脈。卒潔日:“是以人醉莫與診視,自醉莫診視他人。”可見酒是診脈的一大禁忌。情緒波動,勞心耗神,脈搏也會出現一時性的變化,這時也應平心靜氣地休息片刻,待思緒平定後再進行診脈。當然,大驚卒恐則氣亂、氣下,憂思日久則氣結、氣耗,已成為陰陽錯綜之病態,則不在此例。
至於診者本身,由於連續用指,曲運神思也可影響診脈的效果。一則手指氣血充盛,感覺隨之發生變化;二則心血耗傷,心神浮越,難以虛心靜氣。所以,亦應休息片刻、再進行診脈。
總之,所有這些,都是從《內經》診以平旦這個原則中引伸出來的,也就是汪宏所雲:“觸類引申、難逾厥旨。”只要診者認真遵循這些原則,隨時隨地都能進行診脈。
診滿五十動
古人認為,氣血一晝夜可運行五十周,而診脈時至少要候五十動。《靈樞·根結篇》日:“持其寸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按照古代的說法,氣血一晝夜運行五十周,一晝夜分為百刻。因此,運行一周則需兩刻,合今日1728秒。而脈動五十至,所需時間不到60秒兩者之間的差說明,五十動之間,氣血並不能周遍五臟。由此可知:候五十動以知五臟氣,不過是一個比喻而已,其真正的用意,在於告誡人們,切脈之時不可草率從事,要有足夠的時間,以進行認真的診查。張仲景在批評庸醫不負責任的態度時,曾尖銳地指出:“相對斯須,使處湯藥……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訣診,九候曾無仿佛,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管窺而已。”所以,自古以來,診脈必滿五蔔動;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原則。如後人柳貫亦日:“古人以動數候脈,是吃緊語。須候五十動,乃知五臟缺失。今人指到腕間即雲見了,夫五十動豈彈指間事耶?”診脈需要有充足的時間,但也不是越長越好,像《醫宗必讀》所雲:“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則又未免過於迂腐。以每分鐘75動計算,900動以做到的。臨床上,常先候五十動以知其結促代止的情況,然後再根據兩手六脈的獨異之處,細細推尋,不必待九百至,也可盡得脈象的變化情況。正如何希時所說;“候五十動是切診的第一步,次則三部九候,節去普遍之脈而不究,取看獨異之脈,而深入探求之,則病之理與其變,得矣。如是者,即三次五十動亦非難事也。”
總之,診脈的時間,不可少於一分鐘,應在三五分鐘之間,有時甚至可以達五至十分鐘。
必須努力排除這些干擾因素。如勞動、運動等形體擾動之後,必須完全平靜下來,才能進行診脈,即使是未作任何劇烈運動,僅僅是前來就醫這樣的運動,也須要靜坐片刻,待氣息平定,再予診視。正如李沽所雲:“乘車走馬,必待甯息,方與診視。”如飲食之後,亦不可立即診脈.因為,食人于陰而長氣于陽,食後可使脈搏出異常搏動、使病脈得到掩蓋。王燕昌在講到飲食對脈搏的影響時說:“當其變時,則脈亦忽數忽遲而不定,皆飲食不節之咎也。此特迫以致之,原非病脈本象,比及時過則不復然矣,時未過而診其脈,苟不知察,認為病象,其誤非淺。”所以,一般情況下,食畢一兩小時之後再行診脈。另外,酒性傈悍,易於鼓動氣血,亂入神識,飲酒之後更不可進行診脈。卒潔日:“是以人醉莫與診視,自醉莫診視他人。”可見酒是診脈的一大禁忌。情緒波動,勞心耗神,脈搏也會出現一時性的變化,這時也應平心靜氣地休息片刻,待思緒平定後再進行診脈。當然,大驚卒恐則氣亂、氣下,憂思日久則氣結、氣耗,已成為陰陽錯綜之病態,則不在此例。至於診者本身,由於連續用指,曲運神思也可影響診脈的效果。一則手指氣血充盛,感覺隨之發生變化;二則心血耗傷,心神浮越,難以虛心靜氣。所以,亦應休息片刻、再進行診脈。
總之,所有這些,都是從《內經》診以平旦這個原則中引伸出來的,也就是汪宏所雲:“觸類引申、難逾厥旨。”只要診者認真遵循這些原則,隨時隨地都能進行診脈。
診滿五十動
古人認為,氣血一晝夜可運行五十周,而診脈時至少要候五十動。《靈樞·根結篇》日:“持其寸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按照古代的說法,氣血一晝夜運行五十周,一晝夜分為百刻。因此,運行一周則需兩刻,合今日1728秒。而脈動五十至,所需時間不到60秒兩者之間的差說明,五十動之間,氣血並不能周遍五臟。由此可知:候五十動以知五臟氣,不過是一個比喻而已,其真正的用意,在於告誡人們,切脈之時不可草率從事,要有足夠的時間,以進行認真的診查。張仲景在批評庸醫不負責任的態度時,曾尖銳地指出:“相對斯須,使處湯藥……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訣診,九候曾無仿佛,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管窺而已。”所以,自古以來,診脈必滿五蔔動;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原則。如後人柳貫亦日:“古人以動數候脈,是吃緊語。須候五十動,乃知五臟缺失。今人指到腕間即雲見了,夫五十動豈彈指間事耶?”診脈需要有充足的時間,但也不是越長越好,像《醫宗必讀》所雲:“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則又未免過於迂腐。以每分鐘75動計算,900動以做到的。臨床上,常先候五十動以知其結促代止的情況,然後再根據兩手六脈的獨異之處,細細推尋,不必待九百至,也可盡得脈象的變化情況。正如何希時所說;“候五十動是切診的第一步,次則三部九候,節去普遍之脈而不究,取看獨異之脈,而深入探求之,則病之理與其變,得矣。如是者,即三次五十動亦非難事也。”
總之,診脈的時間,不可少於一分鐘,應在三五分鐘之間,有時甚至可以達五至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