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噴灑到作物或土壤中, 經過一段時間, 由於光照、自然降解、雨林、高溫揮發、微生物分解和植物代謝等作用, 絕大部分已消失, 但還會有微量的農藥殘留。 殘留農藥對病、蟲和雜草無效, 但對直接或間接用於治療疾病的人卻會造成危害。 在農藥使用範圍和使用量不斷擴大的情況下, 控制農藥殘留, 保證人畜安全、健康, 已成為需要解決的問題。 那麼, 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農藥殘留呢?
一、合理使用農藥 應根據中藥材收穫物的不同, 根據農藥的性質、病蟲草害的發生、發展規律, 辯證地施用農藥, 力爭以最少的用量獲得最大的防治效果。
1、對症用藥, 掌握用藥的關鍵期與最有效的施藥方法;
2、注意用藥的濃度與用量, 掌握正確的施藥量;
3、改進農藥性能, 如加入表面活性劑以改善藥液的展著性能;4.合理混用農藥。
二、安全使用農藥 按照《中藥材生產品質管制規範》(gap)、《農藥安全使用規定》、《農藥安全使用標準》等規定, 預防為主、綜合防治。 特別是高毒、高殘留農藥不得用於中藥材上, 施用農藥一定在安全間隔期內進行。
三、採取避毒措施 在遭受農藥污染較嚴重的地區, 一定時期內不栽種易吸收農藥的作物, 可栽培抗病、抗蟲作物新品種, 減少農藥的施用。
四、綜合防治 積極開展農業防治、生物防治,
五、掌握收穫期 杜絕在在安全間隔期內收穫和出售中藥材。 各種藥劑因其分解、消失的速度不同, 藥材的生長趨勢和季節也不同, 因而具有不同的安全間隔期, 收穫時該藥材離最後噴藥的時間越遠越好。
六、進行去汙處理 對殘留在作物、果蔬表面的農藥可作去汙處理。 如通過暴曬、清洗等方法, 也可減少或去除農藥殘留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