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拉肚子具有以下3個條件時才可稱腹瀉:
1、大便次數明顯增多。
2、糞便變稀, 形態、顏色、氣味改變, 含有膿血、粘液、不消化食物、脂肪, 或變為黃色稀水, 綠色稀糊, 氣味酸臭。
3、大便時有腹痛、下墜、裡急後重、肛門灼痛等症狀。
患腹瀉的孕婦一般可在24~96小時後恢復正常排便。 如治療無效, 應進行糞便細菌學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 同時進行腸道原蟲與寄生蟲檢查。 必要時慎行纖維乙狀結腸鏡檢查, 以除外炎症性病。
孕婦的腹瀉與普通人一樣, 大部分都是感染所引起的腹瀉, 最常見的病原體有沙門氏菌、痢疾桿菌等;受寒和感冒也會引起腹瀉;也有可能是吃了海鮮等食物過敏引起的。
有的孕婦過於緊張, 大便稍微有些稀爛、次數稍多就以為自己是腹瀉, 十分擔心並馬上就醫, 其實過於緊張是沒有必要的。 儘管腹瀉的確會引起胃腸道不正常的蠕動, 但一兩次腹瀉並不會對胎兒產生影響。 如遇上輕微腹瀉, 孕婦與普通人一樣上趟廁所, 把毒素排出後, 不再發生腹痛和腹瀉就沒事了, 也可以適當吃些白粥清理腸胃。 專家強調, 精神緊張反而對胎兒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