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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的食物與藥品搭配禁忌

中藥的配伍禁忌, 是指在複方中, 某些中藥不宜互相搭配運用。 早在《本經·序例》對“七情”的描述中就說:“勿用相惡、相反者”, 這一直是後世配伍藥物的禁忌依據。 其中, 相惡、相反, 是被建議禁止配伍的種類, “十八反”便是其中代表。 相惡與相反所導致的後果各有不同:相惡配伍只是降低藥物的某些性能, 有些藥物通過減低其某些性能可以減輕或消除它的副作用而更有利於病情, 則又是一種可以利用的配伍關係, 所以並非絕對禁忌;而相反配伍, 則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 甚至危及生命, 故相反的藥物原則上禁止配伍應用,

醫生在開具處方的過程中會注意避免此類藥物合用。

然而鮮有人知的是, 中藥與我們的一日三餐也會有搭配的禁忌!時下人們常說“藥食同源”, 有些食物常可用作藥物, 有些藥物同時也是食物。 因而, 食物本身也有四氣五味, 食物與食物、食物與藥物之間也都存在搭配的禁忌。

服用中藥時不宜吃生蘿蔔(服理氣化痰藥除外), 因蘿蔔有消食、破氣功效。 特別是服用人參、黃芪等滋補類中藥時, 蘿蔔會削弱人參、黃芪的補益作用, 降低藥效。

一般服用中藥時不要喝濃茶, 因為茶葉中的某些物質會使中藥的某些有效成分變得難以吸收, 尤其在服用“阿膠”時更是如此;如果實在是太愛喝茶, 可以少喝一些綠茶,

並且最好將飲茶時間放到服藥3小時以後。

服用清內熱的中藥時, 不宜食用蔥、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熱性的食物。 在服用溫中類藥治療“寒證”時, 應禁食生冷食物。 此外:甘草、黃連、桔梗、烏梅忌豬肉, 薄荷忌鱉肉, 茯苓忌醋, 鱉魚忌莧菜, 雞肉忌黃鱔, 蜂蜜反生蔥, 天門冬忌鯉魚, 荊芥忌魚、蟹、河豚、驢肉, 白術忌大蒜、桃、李等等。 而以上種種總結歸納, 其實也都屬於中醫藥理論中所講“配伍禁忌”。

“吃藥不忌口, 壞了大夫手”, 這句老話便是講藥食不可亂配的道理, 如若全然不顧, 輕則影響藥物效果, 重則產生毒性或引發不適。 大夫可以掌控藥物配伍的“十八反”、“十九畏”, 然而卻無法掌控家中我們自己的飲食行為, 因此在用中藥治療疾病、調理身體或養生保健的時候,

應當特別注意藥食禁忌, 避免不良搭配, 畢竟, 要是因為吃頓飯而出現“用藥無效”或者“治病反傷身”的情況, 那就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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