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
藥物特點商品名為賀普丁。 拉米夫定能有效地抑制乙肝病毒的複製, 降低血液和肝臟中的病毒量, 促進HBeAg/抗HBe的血清轉換, 阻止肝硬化的發展, 拉米夫定可以降低肝功能失償和肝癌的發生率。
合理應用
1.儘管拉米夫定的毒副作用很少、很輕, 但必須在有乙肝治療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應用。 治療期間要進行定期監測, 一般每3~6個月檢測1次ALT、HBVDNA和HBeAg。 要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停藥, 不能自行隨意停藥。
2.拉米夫定對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HBeAg陽性但ALT水準正常的患者)療效不好, 耐藥變異發生率高。
3.拉米夫定是抑制而不是殺滅乙肝病毒,
4.長期使用此藥, 可導致HBV對其敏感性降低, 此種變化與乙肝病毒YMDD變異有關。 隨著治療時間延長, 對拉米夫定耐藥的變異株逐年增加, 因此治療期間, 每3~6月應檢查1次, 出現不適時隨時檢查。 如果出現YMDD變異, 應及時改用其他抗病毒藥, 如阿德福韋酯等。 如在拉米夫定治療過程中出現肝功能失代償, 不可突然停用, 應與其他抗病毒藥聯合應用1~2個月後再停藥。
阿德福韋酯
藥物特點商品名為賀維力, 適用於需長期用藥和已發生拉米夫定耐藥者。
合理應用
1.阿德福韋酯應當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應用。 與其他核苷類藥物一樣, 它適用於病毒活動複製並伴有血清轉氨酶(ALT或AS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活動性病變的慢性乙肝。 治療期間應當定期監測肝功能、病毒學指標和血清標誌物, 至少每6個月1次。
2.阿德福韋酯存在與劑量有關的腎毒性反應, 所有患者在阿德福韋酯治療過程中都要監測腎功能。
3.少數患者停止治療後可能發生肝炎的復發或惡化, 復發多發生於停止治療後的12周內, 多見於未發生血清轉換HBeAg的患者。 因此, 停止阿德福韋酯治療的患者, 必須嚴密監測肝功能數月,
4.目前, 阿德福韋酯在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以及65歲以上老年人中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明確, 在妊娠婦女中的應用還沒有足夠的資料。
5.阿德福韋酯是全世界第2種抗乙肝病毒藥, 國內上市僅1年余, 臨床應用阿德福韋酯的經驗遠沒有拉米夫定豐富, 但是已經充分顯示其獨特的作用及其不可替代的價值。 我用其治療40余名乙肝患者, 幾乎都獲得了良好療效。
恩替卡韋
藥物特點商品名為博路定, Ⅱ期和Ⅲ期臨床研究表明, 成人口服0.5mg/d能有效抑制乙肝病毒複製, 療效優於拉米夫定;Ⅲ期臨床研究表明, 對發生YMDD變異者將劑量提高到1.0mg/d能有效抑制乙肝病毒複製。
合理應用
1.適用於病毒複製活躍, AL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肝的治療。
2.恩替卡韋從腎臟排泄, 腎功能不全時應根據肌酐清除率調整用藥劑量。
3.抗乙肝病毒的核苷類似藥物存在交叉耐藥現象。
4.少數患者停止治療後可能發生肝炎的復發或惡化。 因此, 停止恩替卡韋治療的患者, 須嚴密監測肝功能數月。
5.恩替卡韋對妊娠婦女影響的研究尚不充分, 16歲以下兒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資料尚未建立, 均不提倡使用本品。
6.恩替卡韋是病情重、發展快的慢性肝炎和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的藥物。
聚乙二醇化干擾素
藥物特點又稱長效干擾素, 其所誘導的抗病毒活性可維持1周以上, 且比單次注射普通干擾素的活性明顯增高。
干擾素的不良反應
1.流感樣綜合征:表現為發熱、寒戰、頭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 可在睡前注射α-干擾素, 或注射同時服用解熱鎮痛藥, 以減輕流感樣症狀。 隨療程進展, 此類症狀可逐漸減輕或消失。
2.一過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周圍血白細胞(中性粒細胞)和血小板減少。
3.精神異常:可表現為抑鬱、妄想症、重度焦慮等精神症狀。 因此, 使用干擾素前應評估患者的精神狀況, 治療過程中也應密切觀察。
4.誘導產生自身抗體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由抗甲狀腺抗體、抗核抗體和胰島素抗體等導致的疾病。 這些疾病多數情況下無明顯臨床表現, 但表現嚴重者應停藥, 不過此種情況極為少見。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臟損害、心血管併發症、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此時應停止干擾素治療。
干擾素治療的禁忌症
1.絕對禁忌症:包括妊娠、精神病史、未能控制的癲癇、未戒斷的酗酒或吸毒、未經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償期肝硬化、有症狀的心臟病、治療前中性粒細胞計數《1.0×109/L和治療前血小板計數《50×109/L者。
2.相對禁忌症:包括甲狀腺疾病、視網膜病、銀屑病、既往抑鬱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壓、總膽紅素》51μmol/L,特別是以間接膽紅素為主者。
監測和隨訪治療前應完善各種相關檢查並排除妊娠。
1.開始治療後的第1個月,應每1~2周檢查1次血常規,以後每月檢查1次,直至治療結束。
2.項目檢查生化指標,包括ALT、AST等,治療開始後每月1次,連續3次,以後隨病情改善可每3個月1次。
3.檢查病毒學標誌,治療開始後每3個月檢測1次病毒指標。
4.其他檢查,每3個月檢測1次甲狀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規等指標。如治療前就已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者,最好先用藥物控制甲狀腺功能異常,然後再開始干擾素治療,同時應每月檢查甲狀腺功能;治療前已患糖尿病者,也應先用藥物控制糖尿病,然後再開始干擾素治療。
5.定期評估精神狀態,尤其是對出現明顯抑鬱症和有自殺傾向的患者,應立即停藥並密切監護
不過此種情況極為少見。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臟損害、心血管併發症、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此時應停止干擾素治療。
干擾素治療的禁忌症
1.絕對禁忌症:包括妊娠、精神病史、未能控制的癲癇、未戒斷的酗酒或吸毒、未經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償期肝硬化、有症狀的心臟病、治療前中性粒細胞計數《1.0×109/L和治療前血小板計數《50×109/L者。
2.相對禁忌症:包括甲狀腺疾病、視網膜病、銀屑病、既往抑鬱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壓、總膽紅素》51μmol/L,特別是以間接膽紅素為主者。
監測和隨訪治療前應完善各種相關檢查並排除妊娠。
1.開始治療後的第1個月,應每1~2周檢查1次血常規,以後每月檢查1次,直至治療結束。
2.項目檢查生化指標,包括ALT、AST等,治療開始後每月1次,連續3次,以後隨病情改善可每3個月1次。
3.檢查病毒學標誌,治療開始後每3個月檢測1次病毒指標。
4.其他檢查,每3個月檢測1次甲狀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規等指標。如治療前就已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者,最好先用藥物控制甲狀腺功能異常,然後再開始干擾素治療,同時應每月檢查甲狀腺功能;治療前已患糖尿病者,也應先用藥物控制糖尿病,然後再開始干擾素治療。
5.定期評估精神狀態,尤其是對出現明顯抑鬱症和有自殺傾向的患者,應立即停藥並密切監護